建福集團(00464):公司祕書王競強獲委任爲法律程序代理人

智通財經APP訊,建福集團(00464)公佈,林偉明及彭潔婷各自已終止擔任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代表公司於香港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17年年9月19日起生效。

同日起,公司秘書王競強已獲委任為法律程序代理人以取代林偉明及彭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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