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被拘十天執迷不悟 巧借親情促成和解

6月26日,被執行人薛某的妻子主動將20000元案款匯入霍邱縣人民法院標的款專戶,隨後,執行法官依法為薛某辦理了提前解拘手續,該案件隨之告一段落。

「法律」被拘十天执迷不悟 巧借亲情促成和解

2016年3月,某房屋建設工程發包方用房屋抵付了胡某的部分工程款,隨後,胡某將該房屋轉讓給薛某,並約定總價款為155000元,薛某支付20000元購房款後,餘款135000元於2017年2月22日向胡某出具了欠條一份,而後胡某多次催要,薛某一直拖欠未付,胡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薛某償還胡某購房款135000元。判決生效後,薛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胡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接手案件後立即向被執行人薛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對於執行法官的通知,薛某一直未予理會。6月15日,薛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霍邱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在拘留過程中,執行法官將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後果詳細告知薛某,同時,執行法官還耐心勸解薛某,希望薛某能夠為自己的家人考慮。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解下,被拘十天的薛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6月26日,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胡某與薛某達成執行和解,薛某於協議簽訂之日給付20000元,下餘款項薛某每月償還4000元,直至案款全部還清為止,薛某的弟弟為薛某提供擔保。協議簽訂之後,薛某的妻子主動將20000元案款匯入霍邱縣人民法院標的款專戶,隨後,執行法官依法為薛某辦理了提前解拘手續,該案件也隨之告一段落。

「法律」被拘十天执迷不悟 巧借亲情促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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