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觀後感:法律、政府權力、道德人情,究竟誰大?

繼昨天寫的《《我不是藥神》:為什麼程勇被判刑五年,而真實人物陸勇沒被判刑?

》之後,這裡說說電影裡另外兩個配角——公安局局長、主管假藥案的隊長曹斌。這個局長(未能找到此人照片),整部電影也沒露過幾次臉,但每次打醬油,都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這個曹斌,作為一名警察,倒是一個有感情的人。

第一次,程勇從印度以500元/瓶的成本買慢性白血病的特效藥藥(格列寧)走私到國內,在國內以5000元/瓶的價格賣給白血病患者。經過曹斌的調查,發現了事情的真相——白血病患者買不起正版特效藥格列寧(4萬元一瓶,而且只能吃一個月),為了活命,只能去買5000元一瓶的盜版藥,效果卻是一樣的。曹斌查明瞭事實,不忍心看著白血病患者們為天價的藥費而家破人亡,勸告局長停止對這個"藥品走私案"的追查,局長的態度很堅決——違法必究!

《我不是藥神》觀後感:法律、政府權力、道德人情,究竟誰大?

第二次,專門賣假藥的騙子張長林逼迫程勇交出從印度走私藥品的渠道,以20000元每瓶的價格賣給白血病患者。這時候仍然是曹斌主管這個案件,曹斌雖然依舊很同情白血病患者,但是對這個沒有良心的藥販子是絲毫不手軟,短時間內偵破了案件,並在局長限定的半個月時間內將張長林抓捕歸案。對這件事,局的態度——違法必究,限期破案!

《我不是藥神》觀後感:法律、政府權力、道德人情,究竟誰大?

第三次,程勇在好友因看不起白血病自殺後,以救治病人為目的,以500元每瓶的成本價賣給病人,即使是印度製藥廠被查封,他不得不以2000元每瓶的成本買藥,仍舊以500元每瓶的價格賣個病人。這個時候,局長了解全部的事情,但是他的的態度依舊是:不管藥販子的目的是什麼,違法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曹斌這時候感覺不分青紅皂白對案子一刀切,將使白血病患者們受到極大的傷害,為了辦事不違背良心,他選擇逃避破案,竟然辭去了大隊長的職務!

《我不是藥神》觀後感:法律、政府權力、道德人情,究竟誰大?

局長的鐵面無情,讓觀眾感到惋惜,但我想,電影設定的這個角色,應該是讓趙局長代表國家法律,想想國家法律的嚴肅、不講情面,不管是合法的藥商還是違法的藥販子,都一視同仁,這不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體現麼?

曹斌雖然官職不大,卻是一個有良心、有責任心的好警察,他看到白血病患者們為了能夠活下去而艱辛地努力,心裡很難受,更是辭去了大隊長的職務以停止對案件的偵辦,間接地為程勇爭取了時間,為大量的白血病患者帶來了安定。這個角色,代表的應該是國家政府,政府的職能之一就是要為人民服務、為人民大眾的利益考慮的,他是有感情的、凡事以事情真相為根據、不相信表面的現象。

這兩個角色,或許也是劇組對"法律"、"政府權力"、"道德人情"三者之間關係的思考。不管是政府權力,還是道德人情,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而法律、政府權力,都應該考慮道德人情,凡事不能一刀切的判定。程勇先是販賣藥品,後是自己貼錢救治白血病人,因為"違法",被判處五年,後改為三年,正是法律、政府權力考慮道德人情的體現。而後我們也看到了國家出臺了一些措施,以更好降低白血病患者的負擔。

《我不是藥神》觀後感:法律、政府權力、道德人情,究竟誰大?

一部好的電影,應該像這樣擔當起一定社會的責任,反映一些社會情況,以推動國家法治、制度的進步。從這部電影,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們的政府,敢於面對社會存在的問題和缺陷,我們的國家在進步、法治在完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