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每次籤合同說的好好的,解除合同時都是我吃虧?

為什麼每次籤合同說的好好的,解除合同時都是我吃虧?

最近九樓律師遇到了好多人諮詢合同糾紛,有承租了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現在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也有簽訂了供銷合同後因為市場原因想要解除合作關係的;也有簽訂了借款抵押合同,想解押時出借人不願意的;也有簽訂了商業加盟協議,投入了較大精力後合作伙伴要退出還發解除函的;也有簽訂了贈與協議後又反悔的,問能不能把東西要回來的;還有買了房發現有糾紛,但是合同裡頭有貓膩變數很大的。

各種合同問題,不管是經濟合同、普通民事合同,不管標的多大,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說在籤合同的時候沒仔細看,覺得差不多過得去,把未來想的太美好,沒有相關萬一要反悔,需要承擔多重的法律後果,需要割掉多少肉才能止損。

今天,九樓律師和大家探討一下,為什麼籤合同會吃虧,如何規避?

1.不要做不了解的行業!

首先我們要承認,隔行如隔山,即使再身經百戰的成功人士,也可能栽倒在不瞭解的坑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僅僅是基本大類的有名合同就有十五種,每個有名合同大類下面根據不同行業和不同規則又可以延伸出數十重甚至數百種有名或無名合同。

只有在這個行業裡幹過,才會知道要吃什麼樣的虧。九樓律師為顧問單位服務,儘量爭取和單位的一線員工常溝通,先了解行業才能知道行規,知道行規才能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合同。

當然,即使多專業的律師,不可能對雖有行業都精通,但可以在合同一般修改規則的基礎上根據行業要求精修,一般出不了什麼岔子。

吃虧第一點!不懂裝懂!

為什麼每次籤合同說的好好的,解除合同時都是我吃虧?

2.根據行業規則,先想虧再想賺!

在律師行業,我們都知道,沒有一定贏的官司,凡事都會有例外。同理,做生意不可能每一筆都掙錢,都沒么蛾子。我一般都會和當事人先講明白,我所理解的一個案子最壞到什麼程度,籤這個合同有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即使籤的都沒問題,對方就不履行,咱們自己有什麼應對方案,或者對可能後果要有承受能力,有時候明知對方沒有履約能力還去選擇相信,這樣律師也沒轍。

吃虧第二點!只想贏不想輸,不考慮退路!但是哪有這麼多人生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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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了解假如去法院打官司,這個合同會有什麼樣的坑要填?

一個商業、民事行為,出現糾紛就兩條路可走,一是私力救濟,也就是自己找人擺平,擺不平就認栽;二是公力救濟,一般包括訴訟、委託律師處理,籤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有一天假設對方不履行約定了,私力救濟也不成了,那起碼有證據去法院立案打官司。

所以,對一個合同來講,如何避免自己的當事人落入對方陷阱,或者想約定對自己有利的條款而讓對方接受,這是撰寫、修改合同時要考慮的事情,一般情況下,陷阱存在於主體問題、時效問題、解除條款、違約條款等等,比如房屋買賣合同中,關於戶口遷出時間節點、關於網籤時間節點、辦證時間節點及雙方違約內容,比如貨物購銷合同中支付和送貨時間節點、送達驗貨條款等等。根據合同特殊性,也有可能存在於雙方的權利義務中,比如借款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擔保義務是一般還是連帶,對當事人主張或者承擔法律後果有明顯區別。

當然,陷阱不一定每個合同都有,也可能發現了但不在意,覺得無所謂。但是一旦發生糾紛,所有的無所謂都會變成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所以,仔細讀合同,或者委託律師專門審合同是必要的。

吃虧第三點!踩雷時才想起當時為什麼這麼不重視這個合同!輕視對手高看自己,一般意味著失敗。

為什麼每次籤合同說的好好的,解除合同時都是我吃虧?

最後提醒:書面約定其實還是君子協定,訴訟只是保護守約方的最後一道防火牆而已,若是明知對方經常耍賴,不合作就意味著掙錢了。有法律問題可關注我,添加wxp20101028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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