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陽江中公教育丨法律小常識——法律“節日”有哪些?

法律常識是事業單位考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在統考還是在非統考中,是必考的。在考查中,除了涉及傳統的部門法之外,偶爾也涉及一些法律上的節日。故筆者通過梳理,對該部分知識進行剖析,為大家的備考助一臂之力。

(一)3月15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重視,促進各個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但本節日未通過中國的立法予以確認。

(二)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該法第十四條明文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國家安全法確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就是要動員政府和全社會共同參與到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中來。只有人人參與,人人負責,國家安全才能真正獲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礎,也才能有堅實的制度保障。

(三)9月3日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通過,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軍投降儀式在東京灣密蘇里號軍艦上舉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9個受降國代表注視下,日本在投降書上簽字。這是中國近代以來反侵略歷史上的第一次全面勝利,也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做出了巨大貢獻。之後每年的9月3日,被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四)9月30日烈士紀念日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決定每年9月30日為烈士紀念日,國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前舉行紀念儀式,緬懷英雄烈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烈士紀念日舉行紀念活動。

2018年9月30日上午,黨和國家領導人將同首都各界群眾代表一起,在天安門廣場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

(五)12月4日國家憲法日

國家憲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而設立的節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一個“憲法宣傳週”。主題是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集中宣傳活動從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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