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諮詢律師,才能事半功倍

正確的諮詢律師,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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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諮詢律師,才能事半功倍

自麋鹿說法開闢以來,私信諮詢各種各樣法律問題的人越來越多,在此發現許多人在諮詢律師時,並不能很好的掌握諮詢律師的正確方式,在此筆者就諮詢律師時的正確方式進行普及,無論是諮詢筆者還是今後諮詢別的律師時,或許會對你的諮詢進展有所幫助。

一、單刀直入,省略不必要的客套

許多人在諮詢律師時,喜歡不停的確認律師是否在線進而確認是否適合開始詢問關心的法律問題,於是會不停的重複“律師,在嗎?”、“在嗎?”等等,其實大可不必,網絡如此發達的今天,如果律師沒有任何回覆,可以直接將問題拋出,相信大多數律師看到你的問題後都會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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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簡單開場白,不要過多鋪墊

許多人喜歡詢問問題時先顧左右而言他,殊不知此種諮詢方式,不僅耽誤了自己的時間,也耽誤了律師的時間。其實大可不必,直接拋出你的問題說明重點,不需要過多的鋪墊,簡單介紹案件事實、現在的顧慮,目的即可。

例如:“律師你好,我有個合同糾紛,我是買方,現在已經支付了貨款,銀行轉賬支付的,留有流水,現在對方拒絕提供貨物至今,想問下訴訟的話大概有什麼風險?合同等原件我都有保留(提供證據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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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要不停詢問能不能贏

許多客戶詢問法律問題時,關心的唯一問題只有能不能贏,但是客戶可能不知道,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而不是所謂的關係,不要詢問律師能不能贏,有沒有關係。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任何案件律師是不可以對你做出任何案件結果的承諾的,否則違反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只可以按照你方陳述的事實並結合你手頭的證據材料給你提出當前的訴訟風險,但是決不能對案件結果做出任何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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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要立即質疑律師的專業能力。

許多客戶可能在諮詢數位律師之後,自認為對自己的案子已經相當瞭解了,於是在諮詢後面的律師時只要有一點和自己的心裡預期不符便會認為律師的專業能力不行。但需要知道,術業有專攻,即使是律師也會有不同的專業方向,有的律師擅長於合同法,有的擅長於公司法,可能你問的問題前面的律師並不比後面的專業,進而給出的答案可能不一的情形。

實際諮詢中應當結合律師的建議,並結合自己的證據材料綜合考慮,而不是首當其衝的認為律師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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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空口無憑,不提供證據材料

許多客戶在諮詢問題時,只會看到對自己有利的一面,認為自己瞭解的就是客觀事實,但是讓其提供證據時卻兩手空空,首先我們需要明白一點,證據材料才是案件能否勝訴的關鍵,如果證據事實能夠充分還原客觀事實,那自然勝訴的概率就大,但是客觀事實上許多客戶卻看不到這點,進而在諮詢律師後自己打官司時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時,認為律師忽悠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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