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被拘十天执迷不悟 巧借亲情促成和解

6月26日,被执行人薛某的妻子主动将20000元案款汇入霍邱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随后,执行法官依法为薛某办理了提前解拘手续,该案件随之告一段落。

「法律」被拘十天执迷不悟 巧借亲情促成和解

2016年3月,某房屋建设工程发包方用房屋抵付了胡某的部分工程款,随后,胡某将该房屋转让给薛某,并约定总价款为155000元,薛某支付20000元购房款后,余款135000元于2017年2月22日向胡某出具了欠条一份,而后胡某多次催要,薛某一直拖欠未付,胡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薛某偿还胡某购房款135000元。判决生效后,薛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薛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于执行法官的通知,薛某一直未予理会。6月15日,薛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霍邱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在拘留过程中,执行法官将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详细告知薛某,同时,执行法官还耐心劝解薛某,希望薛某能够为自己的家人考虑。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拘十天的薛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6月26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胡某与薛某达成执行和解,薛某于协议签订之日给付20000元,下余款项薛某每月偿还4000元,直至案款全部还清为止,薛某的弟弟为薛某提供担保。协议签订之后,薛某的妻子主动将20000元案款汇入霍邱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随后,执行法官依法为薛某办理了提前解拘手续,该案件也随之告一段落。

「法律」被拘十天执迷不悟 巧借亲情促成和解
「法律」被拘十天执迷不悟 巧借亲情促成和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