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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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这两天,一起“网红遛狗不牵绳,狠推孕妇致先兆早产”的法律事件引发了网友热议,也引起了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诸多媒体的关注。对于这起事件,人民日报官博不仅发出了题为“法律面前没有网红”的评论,还在官微上以《网红殴打孕妇致先兆早产,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推送了相关报道:

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最初是这名孕妇在微博上称,她已怀孕32周多了,7日晚,她和丈夫牵狗散步回家,在君尚金座酒店门口,一只没有牵绳的狗(法国斗牛犬)突然朝她身上猛扑,一旁的丈夫为了保护她,于是用脚将狗推开。边上一名女子上前质问:为什么无缘无故踢她的狗?随后双方发生口角,该孕妇称,这时女子的母亲也加入了进来,不停辱骂和诅咒肚子里的孩子,之后还和女儿两人一起撕扯孕妇的头发,狠推她的肚子。所幸邻居和小区保安及时发现,阻止了双方进一步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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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孕妇称,因冲突中受到对方不断的言语刺激以及肢体推搡,她当场呼吸急促倒地,被紧急送医。医生判断,由于可能引发早产,她被送到省妇保产房待产,期间被院方警告有高风险流产征兆,丈夫签下了多张病危通知书。

警方凌晨发布案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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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滨江官方微博9月11日凌晨发出警情通报称,2018年9月7日晚20时许,滨江分局长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长河街道君尚金座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经了解,系陈某伊(女,君尚金座住户)、施某华(女,陈某伊母亲)与杨某(女,孕妇)夫妇因遛狗引发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无明显伤势,杨某因情绪激动引发身体不适。当晚,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伊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强制传唤调查

,杨某由120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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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陈某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已基本查清,因目前杨某正在医院治疗,伤情程度尚需医院进一步诊断确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杨某伤情进行鉴定后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相关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人民日报微博发声: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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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引争执,还涉嫌故意伤害孕妇身体。法律面前无网红,只有公民。“网红”不是护身符,更非特权通行证,“粉丝”越多越须节制。

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秉公处理不偏袒,不扩大化。捍卫法律公义,让守法者有底气、违法者存畏惧。

该案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钉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77条: 损伤引起子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第78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

如果最终孕妇是不幸早产或是流产,那么打人者就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并且根据我国《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七十八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是致人重伤,将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最后,附上人民日报官微报道下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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