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二”之爭再起風雲 知識產權保護迫在眉睫

“老闆,來瓶‘牛二’”

“好咧!”

一瓶牛欄山二鍋頭遞到消費者手裡。

牛欄山二鍋頭想必許多人都喝過,對於此款酒,無論新老客戶都喜歡叫它“牛二”,酒好喝,叫起來也親切。但是,這款酒近期卻不能被叫“牛二”了。

  “牛二”之爭再起風雲

2009年5月26日,中國藍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藍星股份)向商標局提出編號為第7426179號的“牛二”商標註冊申請,經異議程序後被核准註冊,專用權期限自201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6日,核定使用商品第33類果酒(含酒精);開胃酒;燒酒;葡萄酒;酒(飲料);含酒精液體;含水果的酒精飲料;米酒;青稞酒;食用酒精。

近期,因為這個“牛二”商標的事件,牛欄山也與藍星打上了官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一、撤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作出的商評字[2017]第24167號關於第7426179號“牛二”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針對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以下簡稱牛欄山酒廠)就第7426179號“牛二”商標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重新作出裁定。也就預示著如果重新裁定的結果仍是藍星註冊的商標有效的話,牛欄山最起碼在2020年9月6日前不能夠再使用“牛二”一詞作宣傳等用途。

“牛二”之爭仍未落幕,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筆者不得不感嘆一句:有時候你眼中的你,不一定是真的你呀。就像叫了這麼多年的“牛二”,你不給它一個“身份證”,它還真有可能不屬於你。“牛二”的商標問題這些年一直存在爭議,但也給酒類企業提了一個醒,知識產權保護必須被重視起來。

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主要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等。如果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一些競爭對手就會通過山寨、模仿、傍名牌等不正當手段,低成本的獲得知識產權,在市場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

“牛二”之爭再起風雲 知識產權保護迫在眉睫

1989年,北京市藥材公司發現其“同仁堂”商標在日本被搶注。該公司遂以“同仁堂”為公眾熟知的馳名商標為由,請求日本特許廳撤銷該不當註冊的商標,日本要求提交“同仁堂”系我國馳名商標的證明文件。為了保護我國商標在他國的合法權益,商標局在做了廣泛的社會調查之後,於1989年正式認定“同仁堂”商標為我國馳名商標。

2001年,聯想開始全球化發展步伐,卻發現聯想的英文名Legend在全球竟被100多家公司註冊過商標,行業遍及娛樂、汽車等。據傳,聯想試著在歐洲買了兩個回來,但很快發現,要和全球100多家公司去談。2003年4月28日,聯想無奈之下,宣佈花費巨資更換“Legend”為“lenovo”。

 知識產權是企業無形資產,重視知識產權迫在眉睫

白酒行業是我國的傳統行業,很多白酒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對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他們往往更看中生產規模和市場佔有率。許多企業認為自己的品牌是著名品牌,是老字號,依靠自己的品牌力量就可以不斷的發展下去。豈不知,知識產權是企業的一種無形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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