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汙染損害賠償的範圍及賠償金額計算方法

環境汙染損害賠償是因環境汙染造成的財產損害賠償額、環境修復成本賠償額、人體健康賠償額、舒適度損害賠償額和存在價值損害賠償額的總和。環境修復成本賠償標準是環境應急處理費用、環境汙染清理費用和生態環境恢復費用的總和,可考慮應急處理費用、環境汙染清理費用和生態環境恢復費用。應急處理費用主要包括應急監測費用、檢測費用、應急處理設備和物品使用費、應急人員費等。環境汙染清理費用包括汙染清理設備及工具的單價和數量,汙染清理人員的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汙染物的處理成本和清理量。生態環境恢復費用包括土壤(水底汙泥)更換、水體修復、汙染處理設施(物品)購置和使用、人員開支等費用。

1.因環境侵權造成的財產的直接減少或者滅失;

2.因環境侵權損害人體健康而發生被侵權人的醫療、護理、交通、營養、誤工費等費用;

3.因環境侵權損害致人死亡而發生的醫療、護理、交通、營養、喪葬、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費用;

4. 環境侵權損害的調查費用,包恬環境監測、技術鑑定、損失評估、調查取證等費用;

5.被侵權人為消除環境侵權危害而實際支出的費用;

6. 被侵權人因環境侵權損害而喪失的正常收益;

7. 因環境侵權損害賠償被侵權人的精神撫慰金;

8. 其他需要賠償的費用。

因環境侵權造成公民生命或健康損害的,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 誤工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

因環境侵權造成動植物損害的,賠償的範圍包括:動植物具體實物損害或滅失;動植物長大或成熟後預期可以獲得的經濟利益;動植物養殖中,發生的工資、飼料、防病、房租、管理等所有直接支出的費用;消除環境侵權危害,清理、治理環境而實際支出的費用;動植物養殖中,因環境侵權損害,致使被侵權人與他人簽訂的購銷合同不能履行,而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 因調查環境侵權損害事實而實際發生的各種鑑定、檢測及檢驗、經濟損失評估等費用;

因環境侵權事故造成水產生物漁業資源損失的,確定環境侵權損害賠償的數額,應採用下列計算方法:

1.圍捕統計法。適用於以魚、蝦、蟹、貝等養殖品種為主的湖泊、水庫、外蕩及內陸水域,其環境侵權事故水域面積在萬畝以下。

水產生物單位面積平均死亡量×環境侵權事故水域總面積+群眾捕撈的死亡量==事故水域總死亡量。

2.調查測算法。適用難以設點圍捕的大面積養殖水域。

由漁政部門根據發票、生產原始記錄及有關旁證,核定養殖單位當年投放魚種的分類放養量。

以粗養為主的應考慮原有自然漁業資源量。

事故水域中尚存的死亡量+群眾捕撈的死亡量==事故水域總死亡量。

3.統計推算法。

(1)內陸水域養殖,增殖水面(包括湖泊、水庫、外蕩)。

(畝放苗種數×成活率〔%〕×起捕規格-已捕產量)×受汙水產生物死亡率(%)×受汙面積(畝)=當年放養水產生物的死亡量(公斤)。

(2)精養池塘或小面積漁業水域。

當年計劃全部產量-己捕撈量=侵權事故水域×水產生物死亡量;當年計劃全部產量=當年投放的魚種數量×前三年平均增長率;

前三年平均增長率=(前三年平均產量÷前三年平均畝放苗種數)×100%。

(3)灘塗養殖和圍塘養殖。

(畝放苗種數×成活率〔%〕×起捕規格-己捕產量)×受汙面積(畝)×受汙水產生物死亡率〔%〕=受汙水產生物總死亡量(公斤)。

(4) 蝦、蟹、貝、藻的推算方法。

((係數×受汙面積(畝)×畝放苗種數×成活率〔%〕)÷成品規格(只、尾/公斤))-上年剩餘水產生物死亡量(公斤)==受汙水產生物總損失產量(公斤)。

(5) 專家評估法。

在難以用上述公式計算的天然漁業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河口及沿岸海域、近海,可採用專家評估法,主要以現場調查、現場取證、生產統計數據、資源動態監測資料等為評估依據,必要時以試驗數據資料作為評估的補充依據。

專家評估法進行的基本程序為:現場調查、確定資源量、確定資源損失量、侵權損失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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