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的去留與否,業委會千萬不要表態

小區裡各種傳言裡面,經常聽到說某某物業公司是業委會找來的,或者現在的物業遲遲趕不走都是業委會堅持留下來的。除了大部分都是謠言之外,業委會成員說話不謹慎,對於物業去留和選聘態度過於明朗也有一定關係。我覺得業委會只是一個自治組織,是收集和聽取各方業主意見的一個平臺,對於物業的去留和選聘更應該讓業主自己去投票選擇,業委會自身以及業委會委員不宜作出表態。

物業的去留與否,業委會千萬不要表態

首先,業委會沒有直接換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力,想都不用想。業委會只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簡而言之,業委會的一切權力都來自全體業主也就是小區業主大會的授權,在未經業主大會授權之前,業委會根本沒有單獨去更換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力。

物業的去留與否,業委會千萬不要表態

其次,業委會對於是否更換物業服務企業,應該持中立的態度。對於續聘還是另外選聘其他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業委會要特別慎重,千萬不要由業委會或個別業委會委員作出表態性意見。這是因為,小區裡面業主各色各樣,有支持現在物業公司的,也有強烈反對現在物業公司的,業委會作為小區的業主自治組織,需要傾聽和了解小區業主意見,不能僅僅聽取某一方面或者某幾個業主的意見和呼聲。另外,對於選聘物業之後的結果,作為業委會除了要監督物業公司嚴格按照物業合同履行之外,並不能保證一定更好或者更差於原來的老物業。所以,為了避免今後出現新物業不符合大家期望而造成矛盾,業委會不要因為過分引導續聘或選聘某個物業公司而成為眾矢之的。

物業的去留與否,業委會千萬不要表態

最後,業委會沒有更換物業的權力,但是有擬定物業選聘方案的權力。業委會雖然不能直接更換物業公司,但是在首屆業委會成立或者小區物業合同到期之後,業委會有權擬定物業的選聘方案。業委會應當聽取小區居委會、業主代表、業主的意見和建議,並按照小區的實際情況擬定物業選聘方案,經過公示和公告後召開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來決定物業選聘的結果。

物業的去留與否,業委會千萬不要表態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業委會不必對物業公司的去留和選聘持明確的態度,但是業委會擬定不同的物業選聘方案,對於老物業的去留往往也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這個留待後面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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