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可以到國庫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
孔子知道後說:“子貢做錯了。從今以後,魯國人將不會從別國贖回奴僕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這便是“子貢贖人”和“子路拯溺”的典故。
子貢用自己的錢做了一件好事,本應該被樹為道德典範,夫子為何反而要批評他?
——子貢的錯誤在於把原本人人都能達到的道德標準超拔到了大多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
這樣使很多人對贖人望而卻步。
違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惡的東西。
把道德的標準無限拔高,或者把個人的私德當作公德,兩種做法只會得到一個結果,這就是讓道德尷尬,讓普通民眾聞道德而色變進而遠道德而去!
所以道德其實應該是一個人人都能夠做到的無損於己而又有利於人的。
通俗一點來說,就是做了壞事,他應該受到法律懲罰,做了好事,他也應該同樣受到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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