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任在一起異地七年多,喜歡上別人了,分手之後很內疚怎麼辦?

克里斯托夫金


這沒有什麼可內疚的,你選擇分手其實是負責任的,如果藕斷絲連再耽誤對方的青春才是不負責任。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如果是因為一種責任感或是內疚感在一起遲早還是過不好,這就像現在的試婚,時間長了,沒有愛情,覺得不合適,就好離好散!個人覺得如果咱收過人家的大額物件儘量就退還,畢竟是咱想結束這段感情,這樣互不相欠心裡也踏實一些!人的青春不能再重來,所以這輩子選擇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選一個愛你並且自己隨心的人!祝福你!



禾豐圓


貓哭老鼠🐭


用戶4133497752115


戀愛分手不受法律約束。

如果遇到真正喜歡並真的能夠相伴一生的愛人,選擇分手並沒有錯。

心裡有內疚是很正常的,說明你三觀很正,畢竟大部分人都是“人之初,性本善”。

希望你能夠不要傷害你的前任,最好的辦法,完全從她的圈子裡消失,切勿藕斷絲連、若即若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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