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沒有行駛到60萬公里可以審請繼續使用嗎?

魅仙小琳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

規定明確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等。

非營運的小型汽車購買了超過十五年的, 連續三個檢測週期(一年半時間)未獲得合格標誌就將強制報廢。根據規定,私家車行駛60萬公里、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公里、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公里,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


臨沂丶勵志小哥哥


基本上警察看摩托車報廢只看年限,不看公里數。還有就是摩托車60萬公里的時候,里程錶基本都壞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