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郭某鵬判刑一年半,你怎麼看?

時光靜好歲月如畫


無論從人性出發點,還是道德出發點 還是法律出發點 我覺得判的太輕,郭某鵬從國外回來刻意隱瞞病情 還去上班,成為了直接病毒傳播者,他因為自己的一己私念不顧他人的死活,這種行為比殺人還可恨!要知道病毒的傳播方式是一傳十 十傳百,百傳千 傳播的速度多可怕 因為他的惡劣行為導致整個河南省好不容易要成為零感染者又陷入了疫區,那麼多的醫護人員在和病魔鬥爭,隨時都有可能倒在前線,那麼多的國人捐款捐物 還有那些默默無聞的志願者,以及因為病情而去世的同胞 他們再也無法感受美好的春天!可是就有一個這樣的惡魔還在傳播病毒,肆意妄為!不禁讓我想起曾經在網上看到一篇報道,武漢的一個女孩 發表了一篇關於父親自殺的報道!父親是老實巴交的人,在得知生病後,不知所措的情況下 不得已而偷偷跑出門,找了一個廢棄的工廠上吊自殺!這就是人性,人與人的差距,一個老父親 為了不禍及他人 而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他雖然離開了,可是他的靈魂得到了昇華!我們感恩那些逝者,我們更憎恨那些惡意傳播的人,這種人自私至極 把別人的生命當兒戲,應該狠狠的重判 !


平梵丗界


一,從感情來講,判的太輕

冒天下之大不韙,隱瞞旅行經歷,致使多人隔離,對社會造成的損害堪稱巨大。

二,從法律上講,判的合理

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有相關條款,

類似郭某這樣的人渣敗類,該處以何等懲罰,就給予相應結果。

總之,雖然其心可誅,其情可恨,

但是,作為一個法治國家,還是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判決。

不能以情代法,更不應濫用私刑!





悟道法自然


出現這種事情,肯定是這位絕對沒有想到的後果,再國家一直明確政策的情況下,還如此作為,確實令人不齒。判刑也算罪有應得!

但 認為,判刑,固然應該的,畢竟給國家和民眾造成損失慘重,

但首先有一個問題,每個地方能不能再這個問題上真正醒悟,集中隔離十四天,統一管理,不管任何原因,不管外國回來,你多大的官,多有錢,一視同仁。儘量杜絕此類錯誤的再次發生!

這才是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啊!

謝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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