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河津“汾濱小香檳”用“青島啤酒”一瓶二標受質疑

提起小香檳,瞬間引起河津本地市民兒時的回憶。熱伏天在打麥場、農田喝小香檳是童年奢侈的記憶。時隔多年,兒時的回憶再次出現在市場,味道依稀還是兒時的味道,但找不到當年的感覺了。引發的原因是小香檳瓶上青島啤酒的商標,使市民產生了混淆的概念。

童年記憶的小香檳重現市場備受市民歡迎,但部分市民對飲料瓶上二次回收利用的青島啤酒瓶表示質疑:這還能喝出兒時的味道嗎?對於70、80後來說,小香檳承載了童年和青春的回憶,當曾經的美好回憶再次出現在市面上,包裝瓶上卻印有“青島啤酒”的字樣,沉浸在兒時記憶中的消費者不禁心中掠過一絲疑慮。

兒時的記憶小香檳 河津“汾濱小香檳”用“青島啤酒”一瓶二標受質疑

​備受質疑的小香檳瓶身青島啤酒字樣

2018年8月3日,記者帶著市民的質疑走訪了部分市場,在河津、萬榮夜市和飯店“汾濱小香檳”隨處可見,市民在消費小香檳時對這種混淆不清的商標質疑不斷。

記者在一位女顧客的提示下看到,裝飲料的玻璃瓶子上印著“青島啤酒”的字樣。“這青島啤酒的瓶子被二次利用了,估計不是什麼正規大廠生產的。”女顧客猜測道。

“飲料不裝飲料瓶裡,怎麼裝在啤酒瓶裡呢”,“這瓶不會是回收的吧,那裡邊乾淨不乾淨啊”,“這飲料裡不會喝出啤酒味吧”市民紛紛提出質疑。

記者在市場走訪發現好多女士第一眼都把“汾濱小香檳”和“青島啤酒”分不清,那麼飲料二次回收青島啤酒瓶是否合規?一瓶二標混淆存不存在誤導消費者?記者帶著疑問走訪了河津工商局和河津市食藥局。

河津市工商局:我們接到過舉報,飲料瓶身出現青島啤酒字樣確實不合規,但不存在商標侵權,我們只能說不合規,但卻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認定侵權,至於一瓶二標是商品外包裝的問題,屬於食藥局監管。

河津市食藥局:對於一瓶二標我們也沒有法律依據,分析該做法肯定不合規。外包裝有規格,但應該怎麼執行,我們要申請運城市食藥局後再到生產地調查。記者連線青島啤酒廠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瓶身‘青島啤酒’浮標字樣是青島啤酒的專用標識,我們生產的專用瓶回收不回來,原因是一些廠家自己生產飲料瓶成本高,為了降低成本,在市場以高出我們的回收價格回收啤酒瓶。”

業內人士表示,小香檳屬於碳酸飲料,一般的飲料瓶質量標準達不到,所以廠家為了降低成本,以高於青島啤酒廠的回收價格回收青島酒瓶,瓶身青島啤酒的浮標字樣確實容易混淆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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