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迪馬股份”)發佈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擬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為進一步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公司債務結構,合理控制財務成本,通過債務融資工具的合理運用及時滿足資金需求,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擬發行不超過40億元的債務融資工具。其中公司債發行不超過20億元,銀行間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不超過20億元。債務融資工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含10年)。
公告指出,公司發行不同類型的債務融資工具,募集的資金將用於滿足公司或子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包括不限於償還債務、調整債務結構、補充流動資金、項目投資或重要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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