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鷹建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度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預案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津貼制度》、《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等公司相關制度,結合深圳市寶鷹建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營規模等實際情況並參照行業薪酬水平,經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董事會審議通過,制定公司2019年度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預案如下:

一、本方案適用對象:董事、獨立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二、以上方案適用期限:2019年度

三、薪酬標準

1、董事採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績效年薪

(1)基本年薪標準

董事長、董事:年薪人民幣35萬元—100萬元/年。

(2)董事的績效年薪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按照《深圳市寶鷹建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提出具體意見,報董事長籤批後執行。

2、獨立董事採用固定津貼制

獨立董事2019年津貼標準為10萬元/年,按月發放。

3、監事採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績效年薪

(1)基本年薪標準

監事會主席、監事:年薪人民幣10萬元—60萬元/年。

(2)監事的績效年薪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按照《深圳市寶鷹建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提出具體意見,報董事長籤批後執行。

4、高級管理人員採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績效年薪

(1)基本年薪標準

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年薪人民幣40萬元—100萬元/年。

(2)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年薪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按照《深圳市寶鷹建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提出具體意見,報董事長籤批後執行。

四、其他規定

1、以上均為稅前收入,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均由公司統一代扣代繳。

2、本預案還需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方可實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寶鷹建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