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齊金釗)2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發佈《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措施指出,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個月租金。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國有企業或家庭(個人),免除2個月租金。積極鼓勵倡導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非國有企業、個人業主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物業租金。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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