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這幾類在購房時需遠離!

注意啦,這幾類在購房時需遠離!

一、權利性質為劃撥的房子

房子的權利性質有兩類:出讓和劃撥。

正常的商品房的性質都是“出讓”,但也不乏偶爾出現一塊“劃撥”性質的土地,這時候就要小心了。“出讓”的土地,購置住房之後,可以正常交易、過戶、獲得拆遷補償,但是“劃撥”的土地,在交易、辦理不懂產權證之後,不享有拆遷補償的福利。

因此,如果你想要享受此項福利,就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改變土地性質。

二、商住房

商品房和商住房一字之差,但屬性大不同。通俗點來講,如果說商品房是70年產權的住宅,那麼商住房則是40年或50年的公寓。前者有居住屬性,可以落戶,後者是商業屬性,居住成本高,不可以落戶。

注意啦,這幾類在購房時需遠離!

三、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屬於農村集體土地,價格便宜,但它的風險就是無法進行辦理貸款、入戶以及無法取得不動產權證,也就是等同於無法轉讓。簡單的一句概括就是,房屋產權根本不屬於購房者,只是花錢居住而已,只有使用權,實際並沒有所有權。

四、不滿五年的保障房、回遷房

老城區或者老社區拆遷,老業主會獲得鉅額賠償和多套房的賠償。當這些房子以低價被再次售出的時候,就產生了購買保障房、回遷房的麻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這些房屋如果未滿5年就無法辦理貸款和不動產證。滿5年,也要看是個人房產還是集資建房,前者有產權證即可買賣,後者不可買賣。而且保障房和回遷房的質量也是常常被大家詬病。

注意啦,這幾類在購房時需遠離!

五、低價轉讓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屬於保障房的一種,是國家政府建立的一種社會性保障住房。

購買經濟適用房分兩種情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價格低,安全,可以實現順利交易過戶;還有部分經濟適用房,房屋產權在原房主名下,買賣交易時通過協議購買,價格可能更加便宜,但要等到若干年後才能過戶。

當然,這其中如果政策發生什麼變化,打水漂的事情也是會發生的。

六、內購房

內購房是開發商為了提前回籠資金採取的一種低於市場價出售房屋的方式。

這種購房方式存在的風險極大,因為此做法便透露出了開發商本身實力不強的弱點,再加上如果後期開發遇到問題,證件不齊,長時間不開盤的情況,你的內購款可就被長時間壓在別人手裡了。不僅不會漲值,還有得不償失的風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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