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張店企業高校畢業生租房(購房)補貼申報下月11日開始

記者劉文思通訊員範晶

為進一步提升人才發展競爭力,深入貫徹落實人才新政有關政策,按照《淄博市企業全職工作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領租房(購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張店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自11月11日開始受理2019年度下半年張店區企業全職工作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租房(購房)補貼申報業務,申報時間截止到11月20日。

申報適用對象:機構範圍是指張店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含中央、省、市屬駐張店區企業,不含勞務派遣類企業);扶持的對象是指畢業後三年內全職到張店區企業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含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學歷)。

申請租房(購房)補貼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或者教育部認證的海外學歷;(二)2017年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淄發[2017]34號)文件下發後,畢業三年內在淄博市初次就業並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用工備案和就業登記手續,並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三)申請購房補貼的,須為本人首次購房,在勞動合同期內工作滿1年以上的;(四)全職在淄工作五年內可申請購房補貼。享受購房補貼後,不再享受租房補貼。

補貼發放標準上,本科學歷給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補貼,工作起連續享受3年;首次在淄購房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購房補貼。碩士研究生給予每年1萬元的租房補貼,工作起連續享受3年;首次在淄購房的,一次性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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