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經濟復甦,票據支付融資可“四兩撥千斤”!

CFIC導讀

2020年突如其來的疫情,對全球及我國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影響。疫情後應如何發揮票據服務經濟發展?

疫情后经济复苏,票据支付融资可“四两拨千斤”!

江財九銀票據研究院執行院長兼學術委員會主任肖小和(資料圖)

一、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及刺激政策

(一)疫情對經濟的影響

2020年突如其來的疫情,對全球及我國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影響。一季度我國GDP同比下降6.8%,主要經濟指標均不同程度受到影響,不過3月份經濟指標呈現回升勢頭,降幅明顯收窄。

1.價格指數情況

2020年3月,CPI同比增長4.3%,較2月下滑0.9個百分點;PPI同比下降1.5%,較2月下滑1.1個百分點。

3月,國內疫情得到顯著控制,各地封城、封路政策逐步放開,企業開始復工復產,食品供給大幅增加,有效拉低了CPI同比增速。由於疫情尚未完全結束,國內企業生產、居民生活尚未得到完全恢復,其對經濟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投資、消費下行,工業品價格(PPI)同比增速持續下滑。

2.社會融資及貨幣供應情況

2020年一季度社會融資規模累計增加11.08萬億元,同比多增2.47萬億元。其中,3月社會融資規模為5.15萬億元,同比增長2.19萬億元。

3月新增人民幣貸款2.85萬億元,同比多增1.16萬億元,其中企業貸款同比多增9841億元。說明隨著復工復產有序推進,央行降準等措施的不斷推出,投資意願提升,信貸增長強勁,企業融資需求正恢復性反彈。

3月M2、M1同比增10.1%、5%,較2月提升1.3、0.2個百分點,均為階段性高點。M2和M1增速的快速提升與近期頻繁出臺的各項財政、貨幣政策密切相關。

3.進出口貿易情況

據海關總署統計,一季度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6.57萬億元人民幣,比去年同期下降6.4%。其中,出口3.33萬億元,下降11.4%;進口3.24萬億元,下降0.7%;貿易順差983.3億元,減少80.6%。

(二)經濟刺激政策

在當前我國疫情防控向好態勢的前提下,為對沖疫情對經濟帶來的不利影響,穩住經濟基本盤,兜住民生底線,抓實社會經濟發展的各項工作,國務院及多部門密集出臺了保民生、促生產多項經濟刺激政策。

1.財政政策方面

3月21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要求“切實落實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定額稅收減免、擔保貸款及貼息、就業補貼等政策。”

2.金融政策方面

2月,人民銀行按照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要求,增加的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共計5000億元,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從原來的2.75%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

3月1日,中國銀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

3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佈對達到考核標準的銀行定向降準0.5至1個百分點。此外,對符合條件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再額外定向降準1個百分點。共釋放長期資金5500億元。

4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宣佈於4月15日和5月15日分兩次對中小銀行定向降準,每次下調0.5個百分點,共釋放長期資金約4000億元。並決定自4月7日起將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從0.72%下調至0.35%。

4月1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加大“六穩”工作力度,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的總體要求,並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提出發行抗疫特別國債,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以及降準、降息、再貸款等具體要求。

在當前國際政治經濟環境紛亂複雜,國內宏觀經濟形勢嚴峻的大背景下,強化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已迫在眉睫。我們認為票據是當前最適合發展的金融產品,加強票據業務發展,可以有效對接供應鏈上下游,提升企業支付與融資效率,節約企業融資成本,特別是對國家需發展,前景有可期,短期資金急需的企業,完全可以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二、票據對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

(一)票據的屬性

1.支付屬性

支付結算是票據的基本屬性,廣泛應用於企業日常生產經營中,是中小企業重要的支付方式。買方企業可以將已簽發或持有的未到期商業匯票支付給買方企業,實現訂單資金的交付,完成商品交易;賣方企業收到票據後,可轉讓至本方的前手企業,完成採購。企業藉助票據支付屬性,可以快速、便捷完成商品交易,實現供應鏈內閉環支付與結算。

2.融資屬性

融資是票據的又一基本屬性,票據承兌、貼現等業務中均體現了其融資屬性,是中小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票據承兌尤其是銀票承兌業務,可以藉助商業銀行的信用,實現延付貨款;持票企業可以藉助票據貼現業務,提前獲取銀行資金支持。票據的融資屬性與支付屬性相輔相成,是商品交易的助推器,保障中小企業在頭寸不足的情況下,完成日常採購等交易活動。

3.支持實體經濟

票據支持實體經濟屬性主要體現在“價格低廉”和“受眾面廣”等兩方面。一方面同等金額的票據承兌或貼現價格,遠低於流動資金貸款價格,一定程度上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貴的問題;另一方面,票據業務受眾面廣,涵蓋大中小等各類型企業,可以較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二)當前是發展票據的大好時機

一季度,票據市場總體呈現出運行平穩且韌性增強的特點,在支持復產復工、改善融資條件、降低融資成本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一季度全市場票據業務總量37.83萬億元,同比增長8.38%;其中承兌6.04萬億元,同比增長12.12%;貼現4.36萬億元,同比增長22.26%;交易15.81萬億元,同比增長9.73%。

當前,國內經濟正處於從“疫情休克”走向經濟復甦的關鍵時刻,以上數據說明票據非常適合經濟復甦所需。如能加強部門間、政策間的協調、配合,可通過有限的政策資源盤活更多供應鏈、產業鏈,實現更可觀的經濟成效。我們認為在經濟復甦期間大力推動票據市場發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應用市場廣闊

經濟復甦需要普惠金融,以惠及更為廣泛的中小微企業。票據正屬於普惠型金融產品,與債券、證券等產品相比,票據更貼近中小企業,在央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存量辦理票據業務的企業客戶有數百萬之多,其中包括大中型企業,更多的是大量中小微企業客戶。票據承兌、貼現以及背書轉讓等業務產品廣泛應用於等各種類型、各行業供應鏈中,滲透於企業採購、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以“1+N”供應鏈為例,核心企業開出或轉讓票據至上游中小微企業用於採購,接受下游企業開出票據用於貨物銷售,藉助票據可以帶動供應鏈上下游中小企業的銷售與採購,確保供應鏈順暢運行。

2.融資成本低

經濟復甦需要為中小企業提供低利率融資,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生產,完成訂單。票據屬於低成本融資產品,承兌、貼現業務辦理成本均相對,可為中小企業節約資金。以常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為例,與其相比,票據承兌業務在較長一段時間內手續費維持在萬分之五,票據貼現業務一年期銀票(國股承兌)貼現價格在3%以下,均遠低於同期流動資金貸款基準利率。企業辦理票據業務可有效降低財務成本,優化企業資產負債狀況,改善企業經營。

3.延期支付

票據承兌業務具有延期支付功能,可以較好地滿足疫情過後經濟復甦的要求,有利於緩解企業資金週轉壓力,提高資金的流動性,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狀況,進而推動企業的復工復產及擴大再生產。根據人民銀行《電子商業匯票管理辦法》規定,電子商業匯票最長期限為一年。如企業開立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最長需在一年後兌付全部款項;如企業向銀行申請承兌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需根據銀行要求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剩餘部分在票據到期前(最長期限一年)繳納,到期後由銀行統一對外兌付,存入銀行的承兌保證金還可產生利息,為企業帶來短期資金收益。

4.融資效率高

票據業務是金融科技應用較為集中的領域,大幅提升了票據融資業務處理效率。以票據貼現業務為例,部分商業銀行推出的“秒貼”、“快貼”等快速貼現服務(是指企業通過銀行開發的線上貼現渠道快速辦理電子票據貼現業務),票交所也推出了票付通、貼現通服務,加上近期又推出供應鏈票據平臺,具有不間斷融資服務、線上自動審核、實時在線放款等特點及優勢,極大提高了融資效率及便捷度,有利於復工復產中小企業快速獲取融資,有利於供應鏈、產業鏈的快速恢復,並進一步降低了企業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提升了資金流轉及使用效率。

三、疫情後發揮票據服務經濟發展的應用思考

經濟復甦中的金融業務開展離不開財政等部門政策支持,票據業務發展的關鍵就是承兌兌付問題,如果將工信委、財政、稅務、銀行保險等政策合力應用於票據業務,將最大限度發揮票據支付與融資的功能,更快推進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商貿流通的全面恢復,完全能起到“四兩撥千斤”作用。我們總體考慮如下:

(一)方案主體

1.政策主體

(1)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負責提出並協商各部門確定支持發展企業白名單以及票據實施目標、擔保、貼息、救濟及風險處置等方案,負責協調解決方案落實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2)財政部門:負責參與制定業務方案、風險救濟方案及企業白名單,負責財政救濟(發行特別國債、納入財政預算等),協調國家及各省級融資擔保基金參與擔保、貼息及對接類再貼現(區別央行再貼現)的具體工作;

(3)央行:負責參與制定業務方案、風險救濟方案及企業白名單,負責協調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落實業務方案並參與金融救濟;負責參與制定票據擔保,貼息等方案;擬按15%配比再貼現。

(4)銀保監部門:負責參與制定業務方案、風險救濟方案及企業白名單,負責監測業務開展情況,及時糾正相關違規行為;負責協調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推進監督業務開展並參與金融救濟;

(5)國家稅務部門:負責參與制定業務方案、風險救濟方案及企業白名單,負責協調各地稅務部門落實減稅政策。

2.實施主體

(1)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級融資擔保基金(以下簡稱“各級擔保基金”):負責具體開展白名單企業各項票據擔保、貼息工作,負責協調各級財政部門對接類再貼現(財政資金支持)並落實財政救濟;

(2)商業銀行:負責白名單企業具體開展各項票據承兌、貼現等業務,負責落實監管部門制定的金融救濟政策;

(3)保險公司:負責參與白名單企業的商業保險金融支持,負責落實監管部門制定的金融救濟政策;

(4)各地稅務部門:負責根據稅務總局要求落實白名單企業各項減免稅收的政策。

(二)發展目標

今年票據市場承兌量據一季度實際結果預計,全年為20-22萬億元,銀商票的比例約為85%:15%,按全市場佔比5%-6%估算,建議白企業名單承兌擔保目標值定位12000億元(含企業具有保證金部分),其中銀票承兌擔保10000億元,商票承兌擔保2000億元。

建議貼現貼息量按承兌量的60%估算,對約7200億貼現業務辦理50%貼息;對接類再貼現業務量按貼現量的10%估算,對接720億類再貼現業務(區別央行再貼現)。央行按1080億配備再貼現。擬對類再貼現和再貼現利率適度下調。

(三)企業白名單

建議由工信部牽頭,會同財政部、央行、銀保監會、稅務總局依據“政策有支持、短期(一年)可償還、發展有希望”的原則,設立中小企業准入標準,並依此制定企業白名單。

(四)應用方案

1.承兌—引入擔保

銀票承兌業務目前主要依託保證金+授信方式開展,各級擔保基金介入擔保後,一方面可以大幅降低企業繳納保證金的比例,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另一方面擔保基金僅需對非保證金部分(即敞口部分)擔保,相比較其他融資產品,擔保比例相對較低,可以覆蓋更廣泛的企業。

商票承兌業務由企業自行發起,擔保基金介入後,可以大幅提升商業信用,改善商業承兌匯票的流通性,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具體流程如下: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各級擔保基金可在出票環節介入並實施擔保。辦理流程:

A、出票企業通過網上銀行發起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出票申請;

B、出票企業向擔保基金線上發起保證申請;

C、擔保基金審核通過並簽收;

D、出票企業向商業銀行發起承兌申請;

E、商業銀行綜合考慮票據增信情況簽收承兌申請;

F、出票企業提示收款企業簽收票據,收款企業簽收後,電子銀票承兌業務流程結束。

(2)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擔保基金可在出票和承兌兩個環節介入並實施擔保。

出票擔保,由擔保基金在商業承兌匯票出票環節對出票人保證,業務流程類似於銀行承兌匯票擔保流程。由於前期出現多起惡意冒用央企名義承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的情況,為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建議擔保基金在保證協議中要求,該票承兌人必須滿足央企<>及省市央行信息平臺和省市相關信用信息平臺要求,承兌後必須在上述平臺登記,如出現惡意冒用其他企業名義承兌等情況,擔保基金不擔責。

承兌擔保,由擔保基金在商業承兌匯票承兌環節對承兌人擔保,辦理流程:

A、出票企業通過網上銀行發起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出票申請;

B、出票企業向承兌企業發起承兌申請;

C、承兌企業簽收承兌申請;

D、承兌企業向擔保基金髮起保證申請;

E、擔保基金簽收保證申請;

F、出票企業提示收款企業簽收票據,收款企業簽收後,電子商票承兌業務流程結束。

2.貼現—開展貼息

各級財政可考慮對白名單內企業所辦理票據貼現業務進行貼息。從票據類別看,銀票貼息針對企業所持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開展,商票貼息可針對擔保基金已保證的電子商業承兌匯票開展。

票據貼現貼息可以採用兩種模式開展:模式一是由白名單內貼現企業憑貼現憑證自行向財政申請貼息,經財政審核後發放貼息款項;模式二是財政與商業銀行合作,由商業銀行批量提供白名單內企業的貼現放款憑證,經財政審核後發放貼息款項。

由於銀票貼現價格遠低於流動資金貸款,相應產生的利息也較少,與流動資金貸款貼息相比,同樣金額的貼息資金可以補貼更多的票據貼現業務,覆蓋更廣泛的中小微企業。

3.類再貼現—對接財政資金

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持未到期的已貼現匯票向央行進行貼現,實際上是央行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是貨幣政策調節手段之一,其在傳導貨幣政策,調節信貸投向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財政部門需加強與央行的溝通協作,在不影響央行配套再貼現規模、再貼現業務的前提下,嘗試財政資金對接類再貼現業務,類再貼現業務可針對白名單企業開展,類再貼現利率可在現有再貼現利率基礎上適當下浮,並應要求商業銀行相應下調貼現利率。

通過財政資金對接類再貼現,可有序擴大再貼現業務規模,引導商業銀行將貼現資金投入白名單企業,確保財政再貼現資金流入真實的貿易中,加速推動實體經濟資金循環。

辦理流程:

(1)財政部門確定類再貼現對接額度;

(2)白名單內企業向商業銀行申請貼現;

(3)商業銀行辦理貼現;

(4)商業銀行申請辦理類再貼現(財政資金對接);

(5)財政部門確認貼現企業是在白名單內,併發放類再貼現款項;

(6)類再貼現業務由財政委託央行按照央行再貼現程序實施。

4.政策調整建議

(1)擔保費率。建議各級擔保基金主動降低擔保費率,建議商業銀行實行部分減免承兌費,保證金也要適當降低比例,保險部門對保費部分減免,確保不大幅增加白名單企業融資負擔;

(2)稅率。建議稅務部門對白名單企業實施優惠稅率,對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為白名單企業辦理的票據相關業務減免增值稅。

(3)監管政策。建議銀保監會放寬對商業銀行承兌保證金存款佔總存款比例不得超出30%的限制,鼓勵商業銀行加大票據投入力度,對白名單企業積極開展各項票據業務。

(五)風險救濟

針對擔保業務可能存在的信用風險,建議工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擬定風險救濟方案,包括財政救濟和金融救濟兩部分。出現票據擔保信用風險,由財政救濟、金融救濟共同出資墊付,即根據事先商定的比例,由財政資金墊付一部分、商業銀行核銷一部分、保險公司理賠一部分,共同助力國家需要發展,短期資金急需,且有發展可期的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1.財政救濟

財政部門可設立專項風險處置準備金,用於對沖承兌擔保可能引發的墊款等信用風險事件。專項風險準備金由各級財政共同出資。

2.金融救濟

工信部門可與央行、銀保監會協商金融救濟方案,明確救濟比例,金融救濟包括銀行核銷和保險理賠兩部分。

(1)銀行核銷。依據商定比例,商業銀行需承擔部分金融救濟工作,及時核銷一部分票據擔保風險,確保整體方案有效運行。

(2)保險理賠。按保險理賠相關程序辦理。

上述方案只要有計劃有步驟推進,部門與企業緊密配合,實際工作中加強溝通與協調,票據就能在服務疫情後經濟發展中發揮“四兩撥千斤”的重要作用。

疫情后经济复苏,票据支付融资可“四两拨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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