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后经济复苏,票据支付融资可“四两拨千斤”!

CFIC导读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全球及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疫情后应如何发挥票据服务经济发展?

疫情后经济复苏,票据支付融资可“四两拨千斤”!

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肖小和(资料图)

一、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及刺激政策

(一)疫情对经济的影响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全球及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一季度我国GDP同比下降6.8%,主要经济指标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不过3月份经济指标呈现回升势头,降幅明显收窄。

1.价格指数情况

2020年3月,CPI同比增长4.3%,较2月下滑0.9个百分点;PPI同比下降1.5%,较2月下滑1.1个百分点。

3月,国内疫情得到显著控制,各地封城、封路政策逐步放开,企业开始复工复产,食品供给大幅增加,有效拉低了CPI同比增速。由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国内企业生产、居民生活尚未得到完全恢复,其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投资、消费下行,工业品价格(PPI)同比增速持续下滑。

2.社会融资及货币供应情况

2020年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加11.08万亿元,同比多增2.47万亿元。其中,3月社会融资规模为5.15万亿元,同比增长2.19万亿元。

3月新增人民币贷款2.85万亿元,同比多增1.16万亿元,其中企业贷款同比多增9841亿元。说明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央行降准等措施的不断推出,投资意愿提升,信贷增长强劲,企业融资需求正恢复性反弹。

3月M2、M1同比增10.1%、5%,较2月提升1.3、0.2个百分点,均为阶段性高点。M2和M1增速的快速提升与近期频繁出台的各项财政、货币政策密切相关。

3.进出口贸易情况

据海关总署统计,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6.57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6.4%。其中,出口3.33万亿元,下降11.4%;进口3.24万亿元,下降0.7%;贸易顺差983.3亿元,减少80.6%。

(二)经济刺激政策

在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的前提下,为对冲疫情对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抓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国务院及多部门密集出台了保民生、促生产多项经济刺激政策。

1.财政政策方面

3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

2.金融政策方面

2月,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要求,增加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共计50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从原来的2.75%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3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于4月15日和5月15日分两次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共释放长期资金约4000亿元。并决定自4月7日起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

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的总体要求,并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提出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降准、降息、再贷款等具体要求。

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纷乱复杂,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已迫在眉睫。我们认为票据是当前最适合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强票据业务发展,可以有效对接供应链上下游,提升企业支付与融资效率,节约企业融资成本,特别是对国家需发展,前景有可期,短期资金急需的企业,完全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票据对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

(一)票据的属性

1.支付属性

支付结算是票据的基本属性,广泛应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是中小企业重要的支付方式。买方企业可以将已签发或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支付给买方企业,实现订单资金的交付,完成商品交易;卖方企业收到票据后,可转让至本方的前手企业,完成采购。企业借助票据支付属性,可以快速、便捷完成商品交易,实现供应链内闭环支付与结算。

2.融资属性

融资是票据的又一基本属性,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中均体现了其融资属性,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票据承兑尤其是银票承兑业务,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信用,实现延付货款;持票企业可以借助票据贴现业务,提前获取银行资金支持。票据的融资属性与支付属性相辅相成,是商品交易的助推器,保障中小企业在头寸不足的情况下,完成日常采购等交易活动。

3.支持实体经济

票据支持实体经济属性主要体现在“价格低廉”和“受众面广”等两方面。一方面同等金额的票据承兑或贴现价格,远低于流动资金贷款价格,一定程度上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另一方面,票据业务受众面广,涵盖大中小等各类型企业,可以较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当前是发展票据的大好时机

一季度,票据市场总体呈现出运行平稳且韧性增强的特点,在支持复产复工、改善融资条件、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季度全市场票据业务总量37.83万亿元,同比增长8.38%;其中承兑6.04万亿元,同比增长12.12%;贴现4.36万亿元,同比增长22.26%;交易15.81万亿元,同比增长9.73%。

当前,国内经济正处于从“疫情休克”走向经济复苏的关键时刻,以上数据说明票据非常适合经济复苏所需。如能加强部门间、政策间的协调、配合,可通过有限的政策资源盘活更多供应链、产业链,实现更可观的经济成效。我们认为在经济复苏期间大力推动票据市场发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应用市场广阔

经济复苏需要普惠金融,以惠及更为广泛的中小微企业。票据正属于普惠型金融产品,与债券、证券等产品相比,票据更贴近中小企业,在央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存量办理票据业务的企业客户有数百万之多,其中包括大中型企业,更多的是大量中小微企业客户。票据承兑、贴现以及背书转让等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等各种类型、各行业供应链中,渗透于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以“1+N”供应链为例,核心企业开出或转让票据至上游中小微企业用于采购,接受下游企业开出票据用于货物销售,借助票据可以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销售与采购,确保供应链顺畅运行。

2.融资成本低

经济复苏需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低利率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生产,完成订单。票据属于低成本融资产品,承兑、贴现业务办理成本均相对,可为中小企业节约资金。以常见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为例,与其相比,票据承兑业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手续费维持在万分之五,票据贴现业务一年期银票(国股承兑)贴现价格在3%以下,均远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办理票据业务可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状况,改善企业经营。

3.延期支付

票据承兑业务具有延期支付功能,可以较好地满足疫情过后经济复苏的要求,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提高资金的流动性,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状况,进而推动企业的复工复产及扩大再生产。根据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规定,电子商业汇票最长期限为一年。如企业开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最长需在一年后兑付全部款项;如企业向银行申请承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需根据银行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剩余部分在票据到期前(最长期限一年)缴纳,到期后由银行统一对外兑付,存入银行的承兑保证金还可产生利息,为企业带来短期资金收益。

4.融资效率高

票据业务是金融科技应用较为集中的领域,大幅提升了票据融资业务处理效率。以票据贴现业务为例,部分商业银行推出的“秒贴”、“快贴”等快速贴现服务(是指企业通过银行开发的线上贴现渠道快速办理电子票据贴现业务),票交所也推出了票付通、贴现通服务,加上近期又推出供应链票据平台,具有不间断融资服务、线上自动审核、实时在线放款等特点及优势,极大提高了融资效率及便捷度,有利于复工复产中小企业快速获取融资,有利于供应链、产业链的快速恢复,并进一步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提升了资金流转及使用效率。

三、疫情后发挥票据服务经济发展的应用思考

经济复苏中的金融业务开展离不开财政等部门政策支持,票据业务发展的关键就是承兑兑付问题,如果将工信委、财政、税务、银行保险等政策合力应用于票据业务,将最大限度发挥票据支付与融资的功能,更快推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商贸流通的全面恢复,完全能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我们总体考虑如下:

(一)方案主体

1.政策主体

(1)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负责提出并协商各部门确定支持发展企业白名单以及票据实施目标、担保、贴息、救济及风险处置等方案,负责协调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财政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业务方案、风险救济方案及企业白名单,负责财政救济(发行特别国债、纳入财政预算等),协调国家及各省级融资担保基金参与担保、贴息及对接类再贴现(区别央行再贴现)的具体工作;

(3)央行:负责参与制定业务方案、风险救济方案及企业白名单,负责协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落实业务方案并参与金融救济;负责参与制定票据担保,贴息等方案;拟按15%配比再贴现。

(4)银保监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业务方案、风险救济方案及企业白名单,负责监测业务开展情况,及时纠正相关违规行为;负责协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推进监督业务开展并参与金融救济;

(5)国家税务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业务方案、风险救济方案及企业白名单,负责协调各地税务部门落实减税政策。

2.实施主体

(1)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各级担保基金”):负责具体开展白名单企业各项票据担保、贴息工作,负责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对接类再贴现(财政资金支持)并落实财政救济;

(2)商业银行:负责白名单企业具体开展各项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负责落实监管部门制定的金融救济政策;

(3)保险公司:负责参与白名单企业的商业保险金融支持,负责落实监管部门制定的金融救济政策;

(4)各地税务部门:负责根据税务总局要求落实白名单企业各项减免税收的政策。

(二)发展目标

今年票据市场承兑量据一季度实际结果预计,全年为20-22万亿元,银商票的比例约为85%:15%,按全市场占比5%-6%估算,建议白企业名单承兑担保目标值定位12000亿元(含企业具有保证金部分),其中银票承兑担保10000亿元,商票承兑担保2000亿元。

建议贴现贴息量按承兑量的60%估算,对约7200亿贴现业务办理50%贴息;对接类再贴现业务量按贴现量的10%估算,对接720亿类再贴现业务(区别央行再贴现)。央行按1080亿配备再贴现。拟对类再贴现和再贴现利率适度下调。

(三)企业白名单

建议由工信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税务总局依据“政策有支持、短期(一年)可偿还、发展有希望”的原则,设立中小企业准入标准,并依此制定企业白名单。

(四)应用方案

1.承兑—引入担保

银票承兑业务目前主要依托保证金+授信方式开展,各级担保基金介入担保后,一方面可以大幅降低企业缴纳保证金的比例,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担保基金仅需对非保证金部分(即敞口部分)担保,相比较其他融资产品,担保比例相对较低,可以覆盖更广泛的企业。

商票承兑业务由企业自行发起,担保基金介入后,可以大幅提升商业信用,改善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具体流程如下: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各级担保基金可在出票环节介入并实施担保。办理流程:

A、出票企业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申请;

B、出票企业向担保基金线上发起保证申请;

C、担保基金审核通过并签收;

D、出票企业向商业银行发起承兑申请;

E、商业银行综合考虑票据增信情况签收承兑申请;

F、出票企业提示收款企业签收票据,收款企业签收后,电子银票承兑业务流程结束。

(2)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基金可在出票和承兑两个环节介入并实施担保。

出票担保,由担保基金在商业承兑汇票出票环节对出票人保证,业务流程类似于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流程。由于前期出现多起恶意冒用央企名义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担保基金在保证协议中要求,该票承兑人必须满足央企<>及省市央行信息平台和省市相关信用信息平台要求,承兑后必须在上述平台登记,如出现恶意冒用其他企业名义承兑等情况,担保基金不担责。

承兑担保,由担保基金在商业承兑汇票承兑环节对承兑人担保,办理流程:

A、出票企业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申请;

B、出票企业向承兑企业发起承兑申请;

C、承兑企业签收承兑申请;

D、承兑企业向担保基金发起保证申请;

E、担保基金签收保证申请;

F、出票企业提示收款企业签收票据,收款企业签收后,电子商票承兑业务流程结束。

2.贴现—开展贴息

各级财政可考虑对白名单内企业所办理票据贴现业务进行贴息。从票据类别看,银票贴息针对企业所持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开展,商票贴息可针对担保基金已保证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开展。

票据贴现贴息可以采用两种模式开展:模式一是由白名单内贴现企业凭贴现凭证自行向财政申请贴息,经财政审核后发放贴息款项;模式二是财政与商业银行合作,由商业银行批量提供白名单内企业的贴现放款凭证,经财政审核后发放贴息款项。

由于银票贴现价格远低于流动资金贷款,相应产生的利息也较少,与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相比,同样金额的贴息资金可以补贴更多的票据贴现业务,覆盖更广泛的中小微企业。

3.类再贴现—对接财政资金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央行进行贴现,实际上是央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是货币政策调节手段之一,其在传导货币政策,调节信贷投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政部门需加强与央行的沟通协作,在不影响央行配套再贴现规模、再贴现业务的前提下,尝试财政资金对接类再贴现业务,类再贴现业务可针对白名单企业开展,类再贴现利率可在现有再贴现利率基础上适当下浮,并应要求商业银行相应下调贴现利率。

通过财政资金对接类再贴现,可有序扩大再贴现业务规模,引导商业银行将贴现资金投入白名单企业,确保财政再贴现资金流入真实的贸易中,加速推动实体经济资金循环。

办理流程:

(1)财政部门确定类再贴现对接额度;

(2)白名单内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

(3)商业银行办理贴现;

(4)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类再贴现(财政资金对接);

(5)财政部门确认贴现企业是在白名单内,并发放类再贴现款项;

(6)类再贴现业务由财政委托央行按照央行再贴现程序实施。

4.政策调整建议

(1)担保费率。建议各级担保基金主动降低担保费率,建议商业银行实行部分减免承兑费,保证金也要适当降低比例,保险部门对保费部分减免,确保不大幅增加白名单企业融资负担;

(2)税率。建议税务部门对白名单企业实施优惠税率,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为白名单企业办理的票据相关业务减免增值税。

(3)监管政策。建议银保监会放宽对商业银行承兑保证金存款占总存款比例不得超出30%的限制,鼓励商业银行加大票据投入力度,对白名单企业积极开展各项票据业务。

(五)风险救济

针对担保业务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建议工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拟定风险救济方案,包括财政救济和金融救济两部分。出现票据担保信用风险,由财政救济、金融救济共同出资垫付,即根据事先商定的比例,由财政资金垫付一部分、商业银行核销一部分、保险公司理赔一部分,共同助力国家需要发展,短期资金急需,且有发展可期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1.财政救济

财政部门可设立专项风险处置准备金,用于对冲承兑担保可能引发的垫款等信用风险事件。专项风险准备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出资。

2.金融救济

工信部门可与央行、银保监会协商金融救济方案,明确救济比例,金融救济包括银行核销和保险理赔两部分。

(1)银行核销。依据商定比例,商业银行需承担部分金融救济工作,及时核销一部分票据担保风险,确保整体方案有效运行。

(2)保险理赔。按保险理赔相关程序办理。

上述方案只要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部门与企业紧密配合,实际工作中加强沟通与协调,票据就能在服务疫情后经济发展中发挥“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

疫情后经济复苏,票据支付融资可“四两拨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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