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之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


合同無效之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購買小產權房的買方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全額交付購房款後沒有取得房屋,有權要求返還購房款本金並要求賠償利息損失。

合同無效之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

依法購買經濟適用房後未滿5年,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違反國家對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規定,違社會公共利益,買賣合同無效。

買方搬離房屋,並將房屋返還給賣方。賣方返還買方購房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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