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如何思考公民服從法律的義務

何懷宏 | 蘇格拉底如何思考公民服從法律的義務

何懷宏 | 蘇格拉底如何思考公民服從法律的義務

何懷宏 編,《西方公民不服從的傳統》,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何怀宏 | 苏格拉底如何思考公民服从法律的义务

有關“公民不服從”的歷史文選,一般都把柏拉圖對話中的《克里託》篇列為首篇,其中記載了蘇格拉底在獄中與克里託的對話,在雅典501人組成的大陪審團不公正地判決蘇格拉底死刑之後,蘇格拉底的一些朋友做好了安排讓他越獄逃往他鄉。蘇格拉底告訴克里託,他必須首先考慮朋友們的這種擔憂是否有正當理由,若無正當理由,則這一熱忱越強烈,他反而越難從命。而且,在考慮這種正當理由時,不宜受他人意見的左右和公眾輿論的影響。蘇格拉底實在是不太信任公眾輿論,他說:我們為什麼要如此關注大多數人的想法呢?他的死刑判決也是一種多數裁決,不管其如何實質地不正義,但程序上完全是合乎法律的。

至於理由的根據,蘇格拉底說要根據“人真正重要的不是活著,而是活得好,活得好就意味著活得高尚、正直”這一觀點來考慮不經官方開釋而逃離監獄是否正當,而不能把普通人看重的費用、名聲和撫養孩子等種種功利的考慮作為依據, 他認為,一個人在任何情況下,包括被冤枉時都不應該做壞事,不應該以冤報冤,以惡報惡,以牙還牙,即便只有少數人能這樣看問題也是如此。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不經國家的同意擅自離獄,是不是在傷害國家,破壞法律呢?蘇格拉底想象雅典的法律會這樣問他:“如果一個城邦已公佈的法律判決沒有它的威懾力,可以為私人隨意取消和破壞,你以為這個城邦還能繼續生存而不被推翻嗎?”如果我說受了冤枉,對我的判決是錯誤的,法律會回答說:“難道不是我們給了你生命嗎?不是通過我們,你父母才得以結婚和養育了你嗎?”“既然你由於法律的保護才得以出生,受到撫養和教育,你能否認你首先是我們的孩子和僕人嗎?你的祖先不也和你一樣嗎?如果承認這一點,你是否認為對我們來說是合理的東西對你來說也同樣合理?你是否認為無論我們對你做了什麼,你的報復都是不正當的?你同你的父親、你的主人不可能有平等的權利,……當他們罵你時你不能還嘴,當他們打你時你不能還手,在其它諸如此類的事情上也是這樣。”而且,“比起你父母和你其他祖先來說,你的國家更為尊貴,更為可敬,更為神聖,它受到眾神和所有有理智的人的尊敬。”如果你不能說服你的母邦,你就應該按它的命令行事,忍耐地服從它加於你的任何懲罰。……你絕不能後退,不能逃避,不能背棄你的職責。

必須服從即便是我們看來不公正、冤枉了我們的法律判決的另一個理由是,雅典法律公開宣佈了這樣一個原則:任何雅典人到了成年,認清了雅典國家政治組織和法律的性質,如果不滿意的話,都可以帶著他的財產遷居到他願去的任何地方。這樣,在蘇格拉底看來,法律既然給了他這種選擇的權利,而他在七十年的生涯中,並沒有選擇去往其它希臘城邦或海外城邦,並且享受雅典法律帶給他的秩序、安寧、自由和利益,就說明他實際上已經與雅典的法律訂立了一項契約,做出了一種承諾,這種契約和承諾並不是由於被迫或誤解而訂立的,那麼,現在當同一個法律的判決不利於自己時,怎麼就可以背信棄約地逃跑呢?這樣做就不是像一個公民那樣生活了,而是簡直像一個最低賤的人。

所以,蘇格拉底覺得法律的聲音在這樣對他說:“蘇格拉底,請接受我們——你的保護人的勸告,不要更多地考慮你的孩子們,你的生命或其他俗務,只要考慮一件事,那就是什麼是正義。這樣令當你到了另一個世界,在那裡的法官面前,你可以以這點來為自己辯護。顯然,如果你逃跑了,在這個世界上,你和你朋友們的境遇都會由此而變壞,因為你們失去了正直的品格,玷汙了純潔的良心;當你到了另一個世界,你也不會得到好的報應。你將要離開這個世界,但你並不是我們法律的錯誤的犧牲品,而是你的同胞們的錯誤的犧牲品;如果你以不光彩的方式逃離這個地方,以冤報冤爭,以罪還罪,破壞與我們訂立的契約,傷害了你最不應傷害的——你自己、你的朋友、你的國家以及我們法律——那麼,你生前將遭到我們的憎恨,死後,當那個世界的法律知道了你企圖傷害我們——他們的兄弟,他們也就不會友好地對待你。所以,不要聽克里託的勸告,按我們的勸告去做吧。”

蘇格拉底覺得法律的這些話就像是神的聲音一樣,他不能不聽從這一聲音,不能不按照神的旨意行事。

蘇格拉底所給出的理由不是“公民不服從”的理由,而是即便在遭受到來自法律的不公正判決時仍然要服從法律的理由。法律作為普遍的理性原則不容有例外,即便只是一次逃避也是對法律整體的傷害。

何怀宏 | 苏格拉底如何思考公民服从法律的义务

節選自|何懷宏《西方公民不服從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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