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龐某某、黃某某妨害公務案向青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2月13日凌晨,被告人龐某某、黃某某等多人在南寧市青秀區某小區房間內聚眾喝酒,民警接到報警電話後對其房間開展調查,依法對龐某某、黃某某等人疫情期間串門聚餐喝酒的行為進行勸導教育,被告人不予接受,且言語辱罵、挑釁民警。當民警傳喚被告人回派出所進行調查時,被告人反映激烈,暴力反抗,撕扯民警口罩,嚴重妨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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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2 23:54:22 青秀檢察
3月19日,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龐某某、黃某某妨害公務案向青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2月13日凌晨,被告人龐某某、黃某某等多人在南寧市青秀區某小區房間內聚眾喝酒,民警接到報警電話後對其房間開展調查,依法對龐某某、黃某某等人疫情期間串門聚餐喝酒的行為進行勸導教育,被告人不予接受,且言語辱罵、挑釁民警。當民警傳喚被告人回派出所進行調查時,被告人反映激烈,暴力反抗,撕扯民警口罩,嚴重妨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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