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江西婺源“依法”追繳2015年二胎罰款

2018年9月13日,新浪微博用戶@彭虹斌在微博發表“今天江西上饒婺源縣人民法院委託衛計委來送行政裁定書?現在還在追繳2015年的二胎罰款,看到計生組織如此不顧國家政策大局,不顧老百姓死活?心都涼了半截”的言論,表示對婺源衛計委徵收其社會撫養費不滿。

瞭解到該網絡輿情後,婺源縣衛計委第一時間進行調查。經核實,發微博人名叫江永亮,婺源縣賦春鎮甲路村人,1977年9月出生,非農戶口,其與妻子張旺琴(婺源縣賦春鎮甲路村人,1976年10月出生,農業戶口)於2009年12月3日登記結婚,江永亮系初婚,婚前未生育子女,張旺琴屬再婚,婚前曾於2001年9月15日生育一男孩。兩人婚後於2009年12月23日生育一男孩,取名江銘楷,於2015年12月16日再次生育一男孩,取名江銘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該夫婦於2015年12月16日的生育行為屬於計劃外生育。婺源縣賦春鎮人民政府在瞭解到該夫婦的違法生育行為後,於2018年1月27日依法向該夫婦下達了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並多次上門催繳,該夫婦拒不履行。2018年9月6日,賦春鎮政府經縣衛計委審核後,依法向婺源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婺源縣人民法院受理後,於2018年9月10日做出行政裁定(裁定書編號:(2018)贛1130行審55號),准予對江永亮、張旺琴夫婦強制執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江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婺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江永亮夫婦徵收社會撫養費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婺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9月1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