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夜生活怎么过,宋朝的夜生活最丰富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约几个朋友撸串喝点小酒,或者去找一家KTV放肆的唱的一回等等,总有你玩到不想回家的时候,可是在古代,人们的生活既简单又乏味,是不可能像现代人那样可以疯狂的“自由狂欢”,难道古人天黑就盖上被子睡觉?当然不是这么一回事,其实古人也有自己的夜生活,而且他们的夜生活也是乐趣多多的。


古代人的夜生活怎么过,宋朝的夜生活最丰富


古代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耕社会,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先秦时就已经有的十二时辰计时法中,晚上九时开始的亥时又名“人定”,意思是说人得定住了,睡觉时间到了。如果就此以为古人天黑了就马上睡觉了那就错了,其实古人多少还是有点夜生活的。不同阶层的人,他们的夜生活丰富程度也是不同的。总的来说,穷人有穷人的夜生活,富人有富人的夜生活,大家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总会早些乐趣来丰富一下自己的每一天。

在古代,天黑就意味着一天劳作的结束,人们基本上都回归宁静,都回床睡觉了,毕竟那个时代的照明太贵了,无论是油灯还是蜡烛,普通老百姓都是消费不起的,消费不起,就意味着夜晚的一切娱乐活动都因为天黑而停止,所以大家都只能早早躺床上睡觉。像蜡烛这种古代的奢侈品,直到明清时代才进入平民阶层。所谓的“挑灯夜读”,那都是古代有钱人家的生活方式,一般老百姓根本消费不起。


古代人的夜生活怎么过,宋朝的夜生活最丰富


冬天天黑的早的,也不是人人都有早睡的习惯,那怎么办,一般就是家人们借着月光一起唠嗑聊聊家长里短。内容比较正经的叫“讲古”,长者们往往会给后生们讲讲历史故事和礼仪规范,有时候还会讲一些人生经验。长者们谈笑风生的讲古,既打发了时间,又寓教于乐,正所谓“老人不讲古,后生会失谱”。既然有内容正经的,那肯定也会说些内容不正经的,唠嗑些邻里八卦啊,故事笑话啊,或者讲一些荤段子啊,这些都统称为“讲白话”,而不管孩子大人,最喜欢听讲的莫过于民间志怪鬼故事了,有时候讲到精彩紧张处,孩子们都吓的抱紧了父母了,其实猎奇与娱乐都是古今人皆有的通性。古人是很有时间观念的,唠嗑的差不多了,大家该睡觉的还是要睡觉,谁都不想太晚睡耽误了明天的事儿。

乡下如此,老百姓没有什么可娱乐的就只能躲在家里唠嗑,而城里的夜生活就显得丰富的多了。在城里,入夜你每天都能听到巡更人员打梆子的声音,提现人们小心火烛提防盗贼。在唐朝之前,城里人想晚上出去逛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时候有严格的“宵禁制度”,晚上在街上溜达,一旦被发现抓住了,是要挨板子的。唐朝法律规定:诸犯夜者,笞二十。《三国志》记载,曹操任西园八校尉中的典军校尉,当时当任上军校尉的大宦官蹇硕是汉灵帝的宠臣,他的叔父晚上出来溜达,犯了夜禁之罪,被曹操毫不留情的处死,此举可谓是杀一儆百,从此都城再也没有人再敢犯夜禁了。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古代的夜禁制度是非常之严格的。

那么统治者为什么要严格夜禁制度呢?其实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防止违法犯罪事情的发生和防止民众造反,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封建王朝君主的专制统治。到了唐朝中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控制的松弛,夜禁制度逐渐开始废弛,据说扬州是唐朝第一个废止夜禁的城市,此后又逐步放开全国各大城市的夜禁,人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夜路,逛夜市了。


古代人的夜生活怎么过,宋朝的夜生活最丰富


宋朝是一个政策宽松,皇帝比较开明的王朝,夜禁制度在宋朝已经不复存在。北宋都城汴梁,是当时全国最大也是最繁华的城市,一到夜里便灯火通明,简直就是一个不夜城。每到傍晚,夜市开始,民众便潮涌而出,到酒楼茶坊欣赏歌舞,有时候还能看到西洋女子驻场演出,这有点类似于现代的演艺类酒吧夜总会。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当时东京汴梁城的夜生活:“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向晚灯烛萤焕,上下相照。浓妆伎女数百,聚于主廊搛面上.........”汴梁城里,夜晚最繁华的就属马行街了,灯火通明,人声嘈杂,烟雾缭绕。这是一个可以让你玩到忘了回家时间的地方,那里的娱乐场所多到足以让你眼花缭乱,什么卖卦、喝故衣、剃剪、纸画、令曲、讲古等各类娱乐游戏应有尽有。现代人常见的夜市大排档在宋朝也有,二十文钱就能买一份小吃,也就合今天十来块钱,这些夜市大排档有的都开到很晚,等他们收摊的时候,早市营业者早已经开摊了。这种长时间的,节目丰富的夜生活,其实只存在于两宋这不长的三百年,到了元朝,夜禁重新开始,明清两朝遵循元制,夜里又重归于死寂。


古代人的夜生活怎么过,宋朝的夜生活最丰富


不过有一类人根本不在乎是否夜禁,那就是那些有钱有势的达官贵人,他们依然可以在自己的大宅子里通宵娱乐,而且节目还整的很丰富,比如开个夜趴,搞场酒会,有时候兴头来了再整个“海天盛筵”。大家是否知道一幅名画《韩熙载夜宴图》,画的就是五代时期南唐名臣韩熙载在自家搞的夜趴,场面非常热闹,来的人非富即贵,古代有钱有权人的夜生活,真不是一般老百姓能想象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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