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開陽一“老賴” 開豪車 拒不履行裁判被拘留

開陽一“老賴” 開豪車 拒不履行裁判被拘留

6月11日,被執行人龔某某因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被開陽法院拘留十五日。

2017年3月22日,龔某某在陳某某處借了2萬元,因到期未償還,陳某某訴至法院,要求龔某某償還借款,開陽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龔某某償還陳某某借款2萬元。判決生效後,龔某某未履行,陳某某申請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通過網絡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龔某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多次與龔某某進行溝通,要其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確定的義務。龔某某以其作為申請執行人的與陳某某無關的案件在開陽法院未執行到位為由,拒不支付該案的2萬元。執行法官多次向其釋法,龔某某仍固執己見,且態度惡劣。6月11日,執行法官將龔某某傳喚到執行局,龔某某再次明確表示不履行,還當場從衣服口袋裡拿出幾把車鑰匙,當著執行法官的面說:“我有錢的,我寶馬、奔弛換著開,但是我就是不給這筆錢”。龔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開陽法院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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