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投資有風險投機更危險!省消保委發佈今年5號金融消費警示

2018-08-22 20:10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黃瑩 通訊員 任倩影

投资有风险投机更危险!省消保委发布今年5号金融消费警示

P2P網絡借貸是一種將小額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商業模型,是當前互聯網金融趨勢下的產物。隨著市場的不斷擴張,P2P平臺風險事件頻發,消費者的理財安全和風險管控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根據網貸之家數據統計,近幾年來跑路及存在問題的P2P平臺多達4000多家,今年上半年問題平臺的數量為308家。近期,牛板金、雲端金融等杭州P2P平臺相繼出現投資人提現困難、負責人跑路等情況,行業信任危機再次爆發。部分平臺缺乏可靠的發標項目,就將投資者資金和自身關聯公司相匹配,讓投資者承擔經營、投資雙風險;部分平臺尚未建立自主信用審核體系,對於借款人還款能力把關不嚴,致使延期兌付情況嚴重;還有部分平臺以高收益為誘餌,虛構項目信息,發假標自融,採用借新還舊、自我擔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等。

浙江作為互聯網金融產業的重要區域,防範化解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任務更加艱鉅。浙江省政府關於《浙江省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三年行動計劃》中指出,省消保委要強化金融消費預防性教育,提升消費者的理性投資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及時發現金融消費問題和隱患。依據《消法》賦予消保委組織的公益性職責及省政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省消保委發佈2018年5號消費警示:

一、提高風險意識,警惕龐氏騙局。一些非法平臺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行“龐氏騙局”的非法集資之實,以高額返利為誘餌誘騙消費者投資,甚至通過“0元購”的方式在初期讓投資者嚐到甜頭,最後捲款跑路。部分消費者風險意識不強,容易被不法分子虛構的高息回報所誘惑,即使有所認識也易存在僥倖心理,導致上當受騙。消費者在投資時可以銀行同期的一年期理財產品收益率作為參考,目前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在5%左右,可以把6%左右的收益視為安全區間,超過這個範圍則需多加考慮風險。

二、不迷信國資包裝,多渠道核實信息。一些P2P平臺為吸引投資者,刻意將自己包裝為“國資控股”或“國企領投”平臺,騙取消費者信任。事實上,所謂的“國資背景”也許並不可靠,宣傳內容存在誇大造假成分。真正的國資系平臺背景都較為雄厚,運營正規,不容易出現提現困難等問題,而一些平臺與國資系實則沒有股權關係,卻故意打著“國資”的旗號混淆是非,導致消費者對平臺實力誤判。消費者切不可迷信平臺宣傳,在選擇P2P平臺時要多渠道獲取信息,確保信息來源有效、可靠。

三、選擇規範平臺,分散投放資金。消費者要注意選擇規範平臺投資,同時警惕廣告投放頻繁的P2P平臺。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P2P平臺應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且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臺的借款餘額不得超過20萬元,企業不得超過100萬元。如果一個平臺沒有按規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或沒有遵循小額分散原則,消費者一定要慎重選擇。同時根據相關監管要求,P2P平臺在未備案之前應當控量,若在此情況下平臺仍大量進行廣告宣傳,極可能是其交易或資金出現了問題。此外,消費者也要注意分散投資風險,不要將所有資金都投入同一項目中,以免全部虧損。

四、保留消費證據,理性合理維權。一旦遇到投資的平臺倒閉、負責人“跑路”等情形,消費者應第一時間到本人居住地或平臺運營總部所在地派出所或轄區公安經偵部門舉報或報案。消費者要注意保留消費憑證,如平臺充值、投資明細記錄截圖、平臺代收資產截圖、出借合同、投資相關合同、平臺服務合同、銀行流水等必要信息,以供維權時用。同時,消費者維權要理性,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反映問題,理性表達訴求,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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