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2 言恭達:書法“出新意於法度之中”

我受業於曼翁師,受他藝術影響最深的:一是重視傳統,由博返約,又不為古人與老師風格所囿,“出新意於法度之中”;二是自然平淡、倍見真率之意。“書無刻意做作乃佳”,信手揮灑,不求工而自工,絢爛之極歸於平淡,古樸天成,生辣清逸;三是貴在變化,從結構、用筆到用墨,疏密濃淡相間,照應起伏,正奇巧拙,配合得天衣無縫。無怪乎當年林散老對沙師如此推崇說:“俗人易見,名師難得。”

吾師曼翁老常告誡我作書千萬不能“太認真”“太道地”。大凡學書,經歷“生——熟——生”三階段,一過純熟階段,必須還生。先生之書,看似漫不經心,無不慘淡經營,有如東床高臥、了無拘束之感,與那種枯禪入定、板滯工穩、毫無意趣的館閣體形成鮮明的對照。“不像不是戲,太像不是藝,悟得情與理,是戲又是藝。”書畫藝術要求其似與不似、形外之形無定形,法外之法無定法。自然生乎形,氣韻生乎法。

——言恭達《抱雲堂藝思錄》

言恭達:書法“出新意於法度之中”

沙曼翁 篆書作品

作書要認真、道地,這是師法古人、傳承經典應有的態度和方法。但要是“太認真”“太道地”就會泥古、因循守舊,從而把傳承曲解為僵化程式,那就不再有積極意義,反而會阻礙書法藝術的發展。曼翁老的真知灼見對當下的書者創作有著很強的指導意義。

試觀中西方文化藝術都講究獨創性,即創新,但這種創新不能無視經典的傳承和藝術創作的規律,不能只做表面文章,盲目地花樣翻新;更不能以任性行事或譁眾取寵來冒充,而是要在“與古為徒”的基礎上產生,即注重繼承性。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說:“獨創性應該特別和偶然幻想的任意性分別開來。人們通常認為獨創性只產生稀奇古怪的東西,只是某一藝術家所特有而沒有任何人能瞭解的東西。如果是這樣,獨創性就只是一種很壞的個別特性。”因此,創新要落實於臨池實踐的自始至終。中國書法藝術的創新來亦是如此,徐渭《筆玄要旨》雲:“書法既熟,須要變通,自成一家,始免奴隸”,認為在繼承的基礎上要進行創新。

言恭達:書法“出新意於法度之中”

沙曼翁 隸書作品

言恭達先生說:“書畫藝術要求其似與不似、形外之形無定形,法外之法無定法。自然生乎形,氣韻生乎法。”強調的是書法“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劉熙載在《書概》開篇就提出:“意,先天,書之本也。”意,或書意或筆意,都是用來表達書者的情感意識的,然而此“意”不是隨意、任意,它必須在合乎法度的前提下進行,故而劉熙載強調:“作文、作詩、作書,皆須兼意與法。任意廢法,任法廢意,均無是處。”“東坡論吳道子畫‘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推之於書,但尚法度與豪放,而無新意妙理,末矣。”劉熙載借蘇軾對吳道子畫的評論來說書法,還是強調了“意”的重要性。由於書者的稟賦氣質、才情修養、審美情趣等有異,其在書中的意也各不相同,如宋四家中“蘇蘊藉,黃流麗,米峭拔,蔡渾厚”,各不相然。書法不但要有“意”,還要有“新意妙理”。

或說張旭、懷素的草書“意大於法”,甚至是“無法”。但要知道“無法”不是不講規律、無視法度,而是不把規律當程式,不拘於法,也不違於法。董逌《廣川書跋》雲:“及《郎官記》,則備盡楷法,隱約深嚴,筋脈結密,毫髮不失。乃知楷法之嚴如此而放乎神者,天解也。夫守法度者至嚴,則能出乎法度者至縱而不可拘矣!”他認為張旭能寫出痛快之至、意性極強的草書,正是因為能寫出像《郎官石柱記》這樣嚴謹楷書的緣故,深諳“意”出於“法”,“天解也”乃是天性能理解書法,謂之張旭有過人之處。

佐臨先生有句關於“寫意戲劇觀”的名言:“不像不是戲,太像不是藝;悟得情與理,是戲還是藝。”此話值得當代書者玩味和深思。

言恭達:書法“出新意於法度之中”

沙曼翁 楷書

言恭達:書法“出新意於法度之中”

沙曼翁 行書

言恭達:書法“出新意於法度之中”

沙曼翁 甲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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