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講真,婆婆才是很多中國式婚姻的“第三者”

現在的離婚率真的是越來越高,至於離婚理由千千萬,有時候難免讓人覺得婚姻這座圍城像紙糊似的,一捅就破。昨天,達媽看到一則奇葩新聞三觀都被震裂了。

趙雷和李丹原本是令人羨慕的一對,在哈爾濱讀書、工作、買房、結婚。但結婚五年後,兩人卻牽手走進了離婚登記處。

原本,這家婆婆從小兩口新婚之夜起就和他們同房,穿著睡衣睡到了雙人床,眼裡完全看不到專為她準備的單人床。這一睡就是3年,直到兒子兒媳換了兩居室。所以這3年來,除了新婚當天在家樓下賓館開房,小兩口基本就沒了夫妻生活。

雖然趙雷覺得虧欠妻子,但也表示“我只有這一個媽,她來投靠我,我不能讓她出去住,房子再小,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是能讓母親依靠的家。”

終於,趙雷和李丹貸款買了兩居室。原以為生活會改善,沒想到卻成為離婚的導火索。婆婆再婚了,蜜月後就帶著丈夫住進了兩居室。日常不方便不說,婆婆還經常用各種理由不敲門就進入小兩口的臥室。李丹無奈表示“生活是無邊的黑暗,彷彿時時刻刻被人監視。”

婆媳關係糟糕,作為兒子的趙雷深知妻子的忍讓、委屈,但自己媽從沒說過兒媳一句好話。

不僅如此,婆婆還給兒子洗腦,讓小兩口不要要孩子,理由是怕將來離婚麻煩,她還得帶孩子。

雖然小兩口還有感情,但這樣的婚姻生活難以繼續,還是以離婚告終。

講真,婆婆才是很多中國式婚姻的“第三者”

這可真是比電視劇還狗血的故事。達媽很想問趙雷“你要給媽媽一個依靠的家,所以就讓老婆受委屈,那娶老婆幹嘛呢?”

這麼一想,那個經典問題“我和你媽媽掉水裡你先救誰?”也有點意思。女性朋友之所以這麼問,無非是想知道自己和男方在一起,男方會把誰擺在首位。如果男方始終以自己媽為主,那日子還怎麼過?

前段時間,《多少中國式婚姻,一張床上睡了6個人 》很扎心!一張床上不僅有小兩口,還有雙方的父母。而這,這不正是無數中國式婚姻的痛點嗎?即使兒女成家了,父母不懂得及時放手,得體退出。

像“和婆婆同睡3年”這事少見,但生活中類似的事多得很,比如:

婆婆各種嫌棄兒媳照顧不好兒子,自己貼身照顧,比如搓背;

雖然不同住,但手握兒子家鑰匙,方便隨時上門幫忙打掃衛生、整理東西;

育兒發生分歧時,老公說“我從小被這麼被我媽帶大的,怎麼就你事那麼多?!”

……

面對無法獨立沒有主見的媽寶丈夫,沒有邊界感強勢的婆婆,好像除了離婚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我們這一代特別是獨生子女雖然很多人年齡長大了,但仍然是“巨嬰”,任由父母無孔不入的干涉。孝順長輩當然要,但凡是都那麼聽話是愚孝。我們應當明白,自己的人生應該自己做主,尤其是成家之後,邊界感一定要,否則憑什麼去追尋婚姻的幸福?一段婚姻裡只能容得下2個各自人格獨立、步調一致的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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