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是坐牢坐到死嗎?《刑法》是這樣規定的

無期徒刑,顧名思義,即沒有期限的刑罰。如果我們身邊有人被判了無期徒刑,那麼我們通常會認為這個人肯定沒救了。但其實,在我國,無期徒刑在某種意義上也是有期徒刑。


當然,無期徒刑也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刑罰方法。

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

無期徒刑是坐牢坐到死嗎?《刑法》是這樣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但是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


那麼無期徒刑減刑又要滿足什麼條件呢?根據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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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4.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5.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而減刑的期限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期限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無期徒刑是坐牢坐到死嗎?《刑法》是這樣規定的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而有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


如果悔改表現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現突出並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三年有期徒刑。


下面我們再一起來看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相關調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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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在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8條規定: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無期徒刑是坐牢坐到死嗎?《刑法》是這樣規定的

3.無期徒刑罪犯的減刑,一般情況下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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