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取保候審最長多久?拘留多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說到取保候審,很多人都會想到電視劇的保釋制度,其實我國刑事訴訟是沒有保釋制度的,與之相類似的只有取保候審。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審都是強制措施,但刑事拘留會剝奪人的自由,那麼,刑拘幾天可以取保候審?

一、滿足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刑法》|取保候審最長多久?拘留多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候審期限怎麼算?

1、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證其不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

2、因此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 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繼續進行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工作,不得不斷;

3、另一方面,由於法律規定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法定期限,公安司法 機關應抓緊有限的時間進行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刑事訴訟的任務;

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後,應當積極開展偵查活動,收集證據,而不得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5、並且,如果在偵查過程中收集到了新的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證據,則應當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作出變更或者解除;

6、監視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動區域,是一種比較嚴厲的強制措施,但公安司法機關不能因此就放鬆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更不能中斷對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三、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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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保候審的執行:

1、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五、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取保候審的期限,是需要從執行機關執行取保候審的時候開始計算的。刑事訴訟法是需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的,如果取保候審到期的,是需要採取必要的措施變更或者解除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並不等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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