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青島房地產企業可分期、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兩手抓、兩不誤”,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制定了全力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15條政策。

強化用地服務保障、降低企業成本、強化行政審批服務、創新不動產登記便捷服務等方面提出系列扶持措施。

強化用地服務與保障

  • 保障疫情防控用地。

對於疫情防控所需要醫療衛生用地、公共設施用地等,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佔用,使用和佔用情況應到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使用期滿不需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補辦用地手續。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同時,要做好被佔地單位和群眾的補償安置。

  • 保障重點項目用地。

為保障經濟社會運行,對急需落地的重點項目,實行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預借制度,在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基礎上,經產業主管部門確認,由所在區市政府提出申請,在國家下達計劃指標前先行進行用地審查報批,可預借2019年區市使用的用地計劃總量50%先期使用。項目實行備案制。

  • 加快辦理用地審查報批。

結合市政府有關審批權限委託下放和我局流程再造工作,對疫情防控期間的用地審查報批加快辦理。

各派出分局和區市自然資源局完成組卷後,局內相關處室加快辦理相關審核手續,經局領導審查籤批後,第一時間發放相關批文和許可。

  • 繼續實施經營性用地網上招拍掛出讓。

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經濟運行,滿足各類用地需求,經所在地政府同意,繼續實施經營性用地網上招拍掛出讓。

降低企業成本和違約風險

  • 可延期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對土地已成交,按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或土地出讓合同的,可依競得人申請延期簽訂。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的,延期簽訂時間為疫情消除日後3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延期簽訂時間為疫情消除日後10個工作日內。

  • 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包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50%確定競買保證金,按照成交價的20%繳納定金;其他用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至土地出讓價款的50%,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後,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並支付相應利息。

本通知發佈前已成交尚未簽訂出讓合同的非房地產開發用地,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可在簽訂出讓合同時直接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一個月內繳納50%,餘款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並支付相應利息。

  • 可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對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的用地、已出讓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用地、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尚未繳清土地出讓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間均可不計入土地出讓金收繳期限。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用地,可依據土地競得人的申請與其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各類用地在土地出讓金繳清前不得辦理交地手續,但可以通過模擬審批先行容缺辦理規劃審批等有關手續。

  • 調整履約監管方式。

按照部辦公廳通知要求,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可適當調整履約監管方式,暫不開展實地履約巡查。疫情消除後,及時恢復正常的履約監管。對於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強化行政審批服務

  • 延長審批許可時效。

疫情防控期間,對經批准的規劃許可事項在有效期之內的,在原審批期限的基礎上自動順延3個月,無需辦理延期手續。

對規劃和土地手續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地價評估報告、政府批文等要件,疫情防控期可不計入該要件規定的有效時限。

  • 優化規劃許可流程。

一是擴大告知承諾許可範圍。對疫情防控期間需開工的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及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均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由建設單位出具符合有關法律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書面承諾後,事前審查改為事中事後審查。其中,工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項目要做到即報即辦。

二是新建疫情防控醫療衛生設施的,項目方案經行業主管部門出具審查同意意見後,可以先行建設;新建疫情防控醫藥用品、醫療器械生產及疫情防控項目相關配套市政設施的,相關配套市政設施的,在符合標準規範、保障安全前提下,可以先行建設。疫情消除後,經評估符合要求的,補辦相關手續。

三是企業將存量土地轉為疫情防控所需用地,或將現有建築改建、改造為疫情防控設施的,可暫不辦理規劃、土地手續,疫情結束後如需長期使用,經評估符合要求的,補辦相關手續。

  • 推行“不見面”審批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我局公佈的“一次辦好”清單中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實行“網上申報、網上辦理、郵寄送達”,服務對象可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青島站”及各區(市)分站點、“愛山東”APP、“青島政務通”APP、“青島市行政審批微大廳”及專業分大廳、各區(市)政務服務大廳等微信公眾號申報材料。

確需提報的紙質原件可採取郵寄的方式,我局審批通過後將許可證照、審批材料免費郵寄給服務對象,達到“不見面、無接觸”審批。

  • 開通電話預約和提供管家服務。

針對確需現場辦理的事項,可以採取電話預約方式辦理,疫情防控期間電話預約不受工作日、工作時間限制(採取延時服務、週末調休等方式)滿足疫情期間建設項目需求。

針對疫情影響制定項目清單,分類施策、制定精準幫扶措施,採取提前介入、主動溝通等方式,為服務對象提供項目管家“點對點”服務,積極協調解決疫情防控期間項目推進中遇到的難題。

創新不動產登記便捷服務

  • 全程網上辦理。

依託山東省統一政務服務平臺、“青島網上房地產”、“青島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及不動產登記遠程服務平臺,向企業提供網上預約、網上預審、網上繳費、電子證照下載、網上信息查詢、免費郵寄送證等全程“網上辦理”服務。

  • 落實減免政策。

貫徹落實國家涉企不動產登記收費減免政策,實行小微企業承諾制。對承諾屬於小微企業的,按照減免政策予以免收登記費,不需企業提交其他證明材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 開闢綠色通道。

疫情防控期間,為企業開闢綠色通道,確需到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現場辦理的,企業可直接到“疫情防控服務專窗”,實行即到即辦。

同時,服務大廳設置幫辦代辦專員,隨時為企業提供不動產登記諮詢指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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