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似閒庭信步
首先搞清楚了小區廣告收益的歸屬問題,然後再討論這個收益要不要給業主委員會人員。
《物權法》第七十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依據這些法條的規定,小區公共部位的廣告收益,必須歸小區居民共同所有。
回到提問者的問題上來。能否把廣告收益給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做為補貼呢?
先說說什麼是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組織,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很明顯,業主委員會是一個沒有法人代表的組織,是全體業主選出來的成員,監督物業公司幹活兒的。說到底,業主委員會的成員也都是業主內部的“自己人”。
因此,只要業主都贊成,廣告收益是可以補貼給業主委員會成員的。
其實那些成員也是付出了自己的汗水,每天也都有必要的工作時間,拿一點收益其實無可厚非,畢竟也是為業主服務的。
當然了,廣告收益本來是業主的,是業主同意之後才給業主委員會成員的,這個因果關係一定不能錯。
上面說的都是正常法律法規。實際上,真實情況是小區廣告收益大部分都被物業公司獨吞了的。哪有業主什麼事啊
每天學點新鮮事
園區公共收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所以有這種資金支付業委會委員津貼需要業主同意才行。可以事先列入議事規則或者召開業主大會確定。
阿土1403293321
餘海上岸
這個需要看該業委會成立後怎麼約定的,如果成員是義務為大家服務,本人沒有意見,本身成員也是也是業主之一,共同利益共同收益,當然如果業委會有約定的工作補助,那這筆錢還得大家出,從各種收益裡面支出。除非你們這個業委會有其他外援。
香巴拉吉祥
小區的廣告一般進場不要公示嗎,廣告收益大部分用來補貼每個業主的物業費,少交點,這是業主都喜歡的事兒,只要廣告投放內容不太少兒不宜就行了,但是也不包括很多物業自己收攬了這個費用,你要去查,也查的起的
Sixgod618
這個廣告位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業委會資金有所不妥
喜怒哀樂之百般滋味
產權法規定,可以是可以,但得經過業主同意。
臻品推薦官
小區的廣告收入規全體業主所有
yang大愛如斯
現在小區的廣告進場不要公告嗎?廣告收益大部分用來補貼每個業主的物業費,少交點,這是業主都喜歡的事兒,只要廣告投放內容不太大,兒童不宜就Ok了,但是也不包括很多物業自己收了這個費用...
我可來咯噢噢噢哦哦
小區廣告收意必須叢物業費剃剩,業委會管理方銀行開戶監管用於全體業主發放福利,不能用於業委會管理成員工資福利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