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可報名!福清市第十三次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

經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交易方式出讓三幅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申請人範圍及資格要求:參加競買申請人必須是出讓地塊中所對應的准入產業類型的企業法人。

三、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

1.採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掛牌的方式進行。競買申請人登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註冊登記,提出競買申請,經掛牌人審查確認,獲得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的競買號和初始交易密碼,在規定的期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和競買等。

2.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於或大於掛牌起始價,之後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不要求按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報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掛牌出讓活動的時間

1.競買申請的報名起始時間:2019年11月20日8時0分0秒至2019年12月13日16時0分0秒。

2.掛牌交易期限:2019年12月6日8時0分0秒至2019年12月16日16時0分0秒。

3.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掛牌交易起價及加價幅度:2019工業掛-28號地塊掛牌起價為414.8萬元,加價幅度10萬元;2019工業掛-29號地塊掛牌起價為939萬元,加價幅度10萬元;2019工業掛-30號地塊掛牌起價為579.2萬元,加價幅度10萬元,以上出讓價格不含契稅、耕地佔用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競得人向相關部門自行繳交。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採取網上掛牌方式出讓,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不設定保留價。

2.工業項目投資合同:地塊競得人應在簽訂出讓地塊“掛牌成交確認書”後的10個工作日內,與所在鎮或園區簽訂“福清市工業項目用地投資合同”,並依據“福清市工業項目用地投資合同”與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出讓合同。

3.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其它形式(如電話、郵寄及口頭等)的競買申請。申請人可登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址http://zrzyt.fujian.gov.cn/)查看掛牌出讓相關信息,並自2019年11月20日8時0分0秒至2019年12月13日16時0分0秒登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註冊、申請網上交易競買資格,經審核通過後,方可參與網上交易。

4.競買人在網上註冊申請競買宗地時,應同時掃描上傳下列文件(須以中文書寫),提交給出讓人進行審核確認:(1)“競買申請書”。(2)“競買承諾書”。(3)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證明及其個人身份證明)。(4)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5)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保證金到帳的截至時間為2019年12月13日16時前(以到賬為準))。

5.競買人在提交註冊信息資料之前,須詳細閱讀《福建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則》、“福建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須知”“福建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服務協議”,以及本次掛牌交易文件和有關法律法規。競買人對掛牌交易文件有疑問或異議的,可向出讓人諮詢;對宗地現狀有異議的,應在網上註冊提交競買申請前向出讓人提出書面意見。競買人提交註冊信息後,視為對服務協議、交易規則等掛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現狀無異議。

6.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後,競得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持本公告規定的報名資料和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到出讓人處提交存檔,並辦理簽訂《成交確認書》。

7.成交價款支付方式:競得人在掛牌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應交納的土地出讓金總額的60%支付預付款(競得人已繳納保證金的,其繳納的保證金可抵繳預付款),剩餘出讓金應在45天內交清。

8.交地時間:成交之日起兩個月內按現狀交地。

9.本公告與掛牌文件內容不一致的,以掛牌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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