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初年四川“東鄉血案”始末

晚清時期,農民起義軍此起彼伏,清政府四處鎮壓,軍費連年增加,稅賦本來就重,四川東鄉縣官員為進快錢,又額外多收錢糧。不僅如此,各鄉局紳又預為墊銀繳官,而後又大利滾算鄉民,至鬥釐、豬釐尚不在內,使土瘠民貧的東鄉百姓陷入極端困苦的境地,怨聲沸騰。

同治十一年(1872),四川東鄉縣(今宣漢縣)農民袁廷蛟不滿縣衙和大戶浮加賦稅盤剝農民,便與舅舅赴京控告,結果卻被以“魯莽叩閽罪”解回四川,被四川總督責杖、枷號,仍不屈不撓,繼續上告。第二年,袁廷蛟再次具狀,向府、 省、京呈控東鄉縣濫收浮派、貪汙中飽罪行,均不得申理。

袁廷蛟投訴無門,於是號召百姓請願,掀起抗糧風潮。光緒元年(1875),袁廷蛟率七百多名農民齊聚縣衙,要求算清糧帳,減免不按朝廷規定數額任意加徵的部份。數日間,餓坐請願的鄉民增至兩千多人。東鄉知縣孫定揚許願不成,便兩次誣告袁聚眾滋事,上報到成都請兵剿辦。四川總督文恪認為東鄉是白蓮教首義之區,“盜匪淵藪”,於是命提督李有恆帶兵兩千前往東鄉“剿匪”。在清兵的血腥鎮壓之下,東鄉數千名手無寸鐵的無辜百姓被官兵屠戮,受連累的鄉民更是數以萬計,釀成震驚朝野的“東鄉血案”。

清光緒初年四川“東鄉血案”始末

血案當晚,袁廷蛟父子逃出,幾經周折到北京告御狀,然而狀未告成,反被押解回川。不想朝廷竟令東鄉慘案的直接參與者四川總督文恪查辦此案,文恪一面欺上瞞下,謊報矛盾百出的案情,一面繼續對袁廷蛟父子嚴刑逼供。

此時,在袁廷蛟父子告御狀時瞭解過冤案內幕的幾位監察御史吳鎮、李廷蕭接連上奏,朝廷便將李有恆和孫定揚革職。光緒三年正月,朝廷忽然將文恪調任山東巡撫,原山東巡撫丁寶楨則升任四川總督。

丁寶楨為官雖剛正清廉,卻非完人,身處波詭雲譎的官場,他也打起自己的小算盤:此次他和文恪對調,自己官升一級,到四川收拾爛攤子,既是朝廷和清流對自己的期望,恐怕也是慈禧給自己小鞋穿,禍福難測,畢竟同治八年他曾“前門接旨,後門斬首”,處決了橫行不法的慈禧心腹太監安德海。文恪是皇室貴族,朝中有人,眼下還在自己的老窩山東蹲著,若是查出文恪等人的問題,文恪一定會抓住他的一些把柄發難,那就得不償失了。他怎麼能亂揭這位前任的瘡疤呢?他所不知道的是,文恪正是打的這個主意,才重金賄賂慈禧身邊的親信,與丁寶楨對調,以使雙方都在新的任所為各自的原任的弊端互相遮掩。於是,一番思忖之後,丁寶楨一拖再拖,將東鄉案定性為“暴民造反”。

清光緒初年四川“東鄉血案”始末

新總督丁寶楨對東鄉血案沒有新的發現或見解,朝野議論紛紛,朝廷只得再派四川開縣藉的前任兩江總督李宗羲以省親的名義專程微服赴川秘密徹查此案。兩個月後,案子倒是查清,卻牽連甚廣,甚至牽扯到好幾位朝廷高官,李宗羲頂著巨大的壓力,將查獲的案情據實上奏朝廷。而四川相關責任人也捏造偽證,指使李有恆之母赴京為李有恆、孫定揚等鳴“冤”,反誣欽差“收受鄉民賄賂,並未親臨詳查”。

事情鬧得滿城風雨。清流一派連上奏摺,強烈要求嚴懲殺人兇手李有恆和文恪等人。刑部狐疑之際,朝廷只判“丁寶楨輕縱案犯,降為四品頂子,仍署四川總督以觀後效”,並令丁寶楨繼續“複查”。到此,東鄉冤案似已成一樁鐵案,無人能翻,也無人敢再提翻案的事了。

正在東鄉血案看似翻轉無望的時候,一個不信邪的人站了出來。他就是時任正六品國子監司業的張之洞。張之洞曾任四川學政,光緒二年夏主持府考,東鄉縣大多數考生的答卷上寫的不是考題內容,而是東鄉血案的經過,以此拒考,併為死難鄉民申冤。張之洞綜合考生所陳情節,結合當地民間議論,知悉了事件真相。但他當時只管教育工作,對這種大案要案無權插手,而現在他決定要冒天下之大不韙了!

清光緒初年四川“東鄉血案”始末

張之洞不是一介莽夫,他認為,當時朝廷地方官員以民為賊草菅人命已到了無法無天的程度,如此明白的東鄉冤案如不能翻過來,可能會官逼民反。當年林則徐能做到“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今天他張之洞也能站出來為受害百姓申冤,實現自己早年“虎豹當關臥,不能遏我言”的抱負。

同時,工於心計、熟稔迎合上意的官場宦術的張之洞也考慮到自己冒險的資本。他26歲中探花,賜進士,授職翰林院編修,還靠“聲聲祝慈禧太后,萬壽無疆”的機敏對聯而深得慈禧青睞;入仕後,張之洞看清了當時朝政的走勢:慈禧有意培植清流黨勢力,以制衡恭親王和李鴻章等洋務派勢力,遂以敏捷的才思和犀利的文筆,成了清流黨的著名人物;更有利的是,在吏部主事以尸諫反對慈禧為了繼續垂簾聽政而讓光緒即位的情況下,張之洞上疏為慈禧辯解,讓慈禧欠了他一個人情。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能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呢?如果東鄉冤案翻不動,自己的仕途也許會受到挫折,但仍然可以保持清流的美名;如果能在慈禧的直接干預下翻了案,冤枉屈死的老百姓自然可以受惠,慈禧也可以獲得愛民親民的好名聲,而接下去獲得升遷的,必然是自己!

清光緒初年四川“東鄉血案”始末

是陷阱還是機遇?東鄉血案,一石繫著二鳥。籠中的丁寶楨突圍不出;籠外的張之洞卻硬起頭皮往裡闖。同樣面對案情已明的東鄉血案,同樣經過了身居腐敗詭譎的大清官場中的反覆思忖,也同樣有著自己的小九九,張之洞的胸襟見識顯然比丁寶楨更高一層。這或許正是東鄉血案成為丁寶楨的滑鐵盧,同時成為張之洞登雲梯的原因,後人對張之洞的評價比對丁寶楨的評價稍微高一些也就不足為怪了。

張之洞做事力求面面俱到,謀定而後動。他借一次慈禧召見的機會,表面不經意之間,提到東鄉慘案發生時自己正在四川學政任上,對該案的始末完全洞悉,引慈禧詢問該案。接著,張之洞讚揚了慈禧在該案審理過程中的公正和對老百姓的同情,然後才簡要奏明自己直接掌握的案情,懇切表達了他要翻案的請求。慈禧欠了張之洞一個人情,就同意了。這是至關重要的一步。

有慈禧撐腰,張之洞不再擔心皇親貴胄的報復,同一日連上三道奏摺。這一異乎尋常的舉動,體現了他為民申冤的決心,也破了慈禧垂簾聽政以來,大清官員單日上奏的紀錄。在奏摺中,張之洞詳細敘述了案件始末,並一針見血地指出,該案純屬縣令孫定揚等人“誣民為逆”、濫殺無辜,根由則是孫定揚違法加收百姓苛捐雜稅。因此,孫定揚是這起慘案的罪魁禍首。

清光緒初年四川“東鄉血案”始末

慈禧被震動了。同時,張之洞的膽略和見識也讓她折服:“你這事辦得好,既為百姓申了冤,也為朝廷糾了錯,功德無量。另外,你的奏摺也寫得出奇的漂亮,一下子就寫到了點子上。”光緒五年十月,慈禧命刑部將此案平反昭雪,判決孫定揚、李有恆犯濫殺無辜罪,由原來的革職改為秋後處斬;判文恪、丁寶楨等人犯瀆職包庇罪,交刑部議處;其他數十名相關官員均依法量刑定罪。

東鄉事件不再是“叛逆”,而是“鬧糧仇鬥”,而袁廷蛟則是“引賊劫掠,罪犯應斬”。十一月,為防止袁廷蛟翻供或拖延遭赦減,以絕後患,與朝廷上下心意相通的丁寶楨密令獄卒打死了成都獄中的袁廷蛟並毒死其子,以“病死”上報。至此,東鄉血案才算真正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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