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明樓事件”始末

1948年8月7日,國民政府時期,漢口發生了震驚全國的“美國士官集體姦汙良家婦女事件”。然而由於國民政府的軟弱,使得美國士官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反而為了息事寧人,將受害婦女判刑了。對於當時國民政府來說,這是一段不堪言說,令老蔣蒙羞的事件。

事件發生在漢口百年建築“景明大樓”,所以也被稱為“景明樓事件”。當時景明樓是美國美孚公司大班利富生活起居的地方。而利富為了歡送其好朋友美軍空軍軍官的喬治·林肯,便籌劃舉辦一場“特殊的舞會”,以此來給喬治在離開之際,留下一段回憶。(而當時國民政府為了防止一些事情,是不允許搞舞會的。)當然,這還得看有沒有關係。

利富便通過關係找到了當時菲僑領袖塞拉芬,他是專業搞這種私人舞會的。利富提出了三點要求,第一需要伴舞,第二伴宿,第三就是不允許其他男性參加。這場舞會的目的已經一目瞭然,然後塞拉芬卻為了高額的佣金,決定接下這個“上良心的活”。隨後他找到他的中國情婦張月明,有張出面邀請一些所謂的“交際花”來參加舞會。

果然不出多久,張月明便邀請到了很多當時出名的“交際花”,其中還包括當時國民政府高官的夫人。而這些所謂的“交際花”,為了趕時髦,並沒有考慮太多,便直接答應了。在她們的心理更多的是感覺這是一種高層次的舞會。其中有位叫曹秀英的竟然連自己15歲的女兒都帶去了。時間定於7日晚上,“交際花們”非常興奮的等待著舞會的開始。然而她們卻失去了應有的理智,沒有任何警惕與懷疑。

就這樣到了開始當天,一共30多名婦女和20名美國人,齊聚景明樓五層大廳,開始了聯誼舞會。剛開始的時候這些美國人還可以裝出一臉紳士的樣子,然而三杯酒下肚,便原形畢露了。有的開始動手動腳,有的直接就是強硬的撲倒在舞臺上,做一些粗魯的動作。這個時候,利富的管家一聲口哨,所有工作人員全部退場,室內燈全部關閉,所有的通道也都鎖上了。此時的這些美國“禽獸”露出了真正的一面,一時間原本是優雅歡樂的氣氛,變成了哭喊嚎叫,彷彿成為了“人間煉獄”。

不過僥倖的是,有一位歌女跑了出去。立馬來到漢口的保安巡邏分隊報案,然後由於事情牽扯麵較廣,分隊長又請示了分局,分局又請示了總局,最後才派人來到現場。而此時已經是第二天的凌晨三點了(黃瓜菜都涼了)。但到達現場卻遭到了美國人的阻攔,經過幾番請示,才得以入內。當他們進去的時候,舞會人員全部已經撤走了,只留下了利富與美國軍官喬治,還有一地撕碎的衣物。

現場的場景來看,一切都是那麼的明瞭。但是國民政府因為當時很大程度需要美國的幫助,所以並沒有太過高調的處理案件。而是以“國民名譽”與“同盟友誼”為藉口,封鎖消息。但紙終究包不住火,事情已經透漏給一家報社了,社會上也出現了很多反對的聲音。迫於壓力,國民政府不但沒有將涉事的美國人抓捕,反而將張月明、曹秀英等受害者以勾引盟軍從事淫亂行為定罪判刑。直到第二年,國民政府敗退臺灣,事件也就不了了之了。

這次事件的處理結果,是背離人民的,折射出當時軟弱腐敗的國民政府,更是中華民族的悲哀。更揭露了美國政府所謂的“人權”的假象和醜惡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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