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間“山東殺子案”始末

康熙五十四年(1715),山東省有一位名叫方山民的生意人,經商在外,很少回家。其妻方氏水性楊花,一到丈夫出門,便與人私通。

有一天,方氏乘其丈夫外出未歸,便將情夫招來家中過夜。其子半夜醒來,發現肩膀旁邊有一隻男人的大腳,便驚詫地急問母親:“俺爹回來啦?”方氏聞聽兒子發問,厲聲恫嚇道:“別瞎說,你要出去瞎說,娘就把你碎屍萬段。”其子聽到不由噤如寒蟬,再也不敢細問,戰戰兢兢重新睡下。

清康熙年間“山東殺子案”始末

翌日清晨,其子滿腹狐疑去學堂上課,到中午也不敢回家,直到日落西山已是黃昏的時候,還在學堂前徘徊。其師見狀心生納悶,上前仔細詢問,方子才道出箇中原委。老師只好親自護送他回家,眼見學生走進家門才返回。不料第二天方子沒有去學堂,老師放心不下便前去探問。方子母親卻聲稱:“孩子昨天就沒有回來,我正要找你要人呢!”

老師本就耽心方子安全,見方氏如此無理地反咬一口,一怒之下就將方子之前對自己說的話和盤托出,公之於眾。方氏卻露出一副潑相百般不認,於是老師將方氏告到官府。不想縣令不問青紅皂白,只聽方氏一面之詞,認為虎毒不食子,方氏如何會把親子碎屍萬段,反而責令老師將孩子交出歸還其母。

清康熙年間“山東殺子案”始末

退出縣衙後,老師越想越覺事情蹊蹺,索性帶領學堂學生前往方家搜尋。方家是一座二層的小木樓,師生樓上樓下里裡外外翻了個遍,卻沒有找到方子。正待大家要悻悻離去時,突然發現方氏床下有兩隻大缸,裡面隱隱約約傳出一股令人作嘔的血腥氣味。

師生們七手八腳地搬出大缸,撤掉遮蓋,一具被肢解了的小孩的身體正藏在其中,耳朵、頭顱、胳膊、腳……鮮血淋漓,令人驚駭。

清康熙年間“山東殺子案”始末

方氏見罪行敗露,早已嚇得癱倒在地,師生們一擁而上,揪住方氏,抬著大缸一併送到衙門。方氏的情夫聽聞逃之夭夭,官府發下海捕文書四處緝拿,最終在杭州護國寺將其拿獲並繩之以法。此後梨園演的《殺子報》,即依此案所編,不同的是,戲中增加了一位幫忙伸冤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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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譯自《清稗類鈔》中【山東殺子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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