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普惠金融並非“鋌而走險”

2019年3月,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關於2019年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旨在,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持續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進一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該通知中要求全年要實現“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的“兩增”目標。其中,要求五家大型銀行發揮行業“頭雁”作用,力爭總體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較年初增長30%以上。成本管理方面,要求銀行保持“量”“價”平衡,鞏固2018年減費讓利工作成效,2019年繼續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大力發展普惠金融並非“鋌而走險”

截至2018年末,全國全口徑小微企業貸款餘額33.49萬億元,佔各項貸款餘額的23.81%。其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9.36萬億元,較年初增長21.79%,較各項貸款增速高9.2個百分點,有貸款餘額的戶數1723.23萬戶,比年初增加455.07萬戶。

2018年四季度銀行業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7.02%。根據2018年年報披露數據,截至2018年末,國有五家商業銀行銀保監會“兩增兩控”監管口徑普惠金融貸款餘額1.84萬億,較上年末新增0.44萬億,增速達到31.42%,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均在5%左右。

因此,可以看出,在支持普惠金融發展、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方面,五大國有銀行確實體現擔當社會責任,做出了積極貢獻。

若今年普惠金融該口徑貸款增速達到30%,則需較上年末新增0.55萬億。以建設銀行為例,按照30%的增速要求,其2019年度新增任務為1890億元。

這一數值雖低於建行2018年2100億元新增額,但是2019年市場環境、同業競爭已明顯有別,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及地方法人銀行均加大對普惠金融業務的拓展力度,建設銀行小微快貸產品能否在2019年複製上年的輝煌增長有待驗證。

無疑,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甚至整個銀行業的普惠金融業務發展壓力巨大,因此加大普惠型授信投放似有不計成本、不問後果之嫌。

大力發展普惠金融並非“鋌而走險”

近期,部分國有商業銀行分行機構推出根據其他國有商業銀行授信總量25%給予授信貸支持的授信產品,近似背離公司信貸“審慎性”的原則,業務敘作激進,無疑是普惠金融業務發展壓力激增的表現。

《左傳·文公十二年》中言“鋌而走險,急何能擇?” 意思是情況危急,無法慎重考慮。以目前普惠金融業務發展實際,需要謹防國內商業銀行“鋌而走險”產生的各類風險。

近日,國家統計局通報了青海省部分園區統計違法案件。自2018年9月18日至今,國家統計局已經發布了8起數據造假違法案件通報。統計數據造假一直是我國的痼疾頑症,其植根於唯GDP論的政府績效考核導向,天生存在主觀惡意造假的土壤。

反觀普惠金融業務,亦是如此。除需要應對大規模發展所產生的風險堆積、發酵進而大面積爆發的信用風險外,各國有商業銀行需高度關注普惠金融領域道德風險。

一是高度關注普惠金融貸款數據質量問題,尤其是對於不應納入普惠金融貸款口徑的各類授信通過數據造假違規納入,虛增普惠金融發展規模的情況,要嚴防死守,保證底層數據質量安全,打好發展普惠金融業務的根基。

同時需要關注各銀行相關分支機構是否存在對存量授信客戶通過規模壓降至考核標準線(簡單來說,監管將單個普惠客戶低於1000萬的納入考核統計範圍)以增加普惠金融貸款而並不關注企業實際用款需求的情況,避免因盲目壓貸造成企業經營困難,進而產生信用風險及聲譽風險。

二是關注普惠金融領域的套利行為及其所隱藏的道德風險。普惠金融業務因其“降成本”天生使命,很容易被人惦記,雖然根據統計數據2018年四季度降價口徑普惠金融貸款利率約為7%,但國有商業銀行平均利率僅為5%左右,而且2019年度仍有降價的要求,利率水平已明顯低於市場上一般貸款利率,所以需要謹防各類資金掮客違規利用普惠金融套利,重點是關注員工內外勾結形成道德風險,對全行普惠金融業務發展帶來毀滅性打擊。

三是警惕“大發展,大不良”的苗頭,根據筆者掌握情況,各國有商業銀行年內均加大對普惠金融業務的激勵標準,同時陸續出臺盡職免責指引,盡職免責的要求適度放寬,正向激勵與負向約束的不等比例調整,容易引發各機構選擇業務時偏向發展而忽視或是輕視風險管控,進而盲目做大業務規模,但風險管控能力跟不上,尤其是部分縣域機構,所處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不充分,市場輕微波動將帶來金融機構的巨幅震盪,導致銀行信貸資產質量急劇惡化,進而挫傷普惠金融業務發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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