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這個城市3月1日起購房兩天內可“無理由退房”

經過6個多月公示之後,1月11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其官網上正式對外發布了《關於推廣使用《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範本)》的通知》。

首例!這個城市3月1日起購房兩天內可“無理由退房”

《通知》中最受關注的一點是,買家在樓盤認購後,“兩天內可無理由退定”。該規定將從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東莞也是國內目前唯一出臺“無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東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全國範圍內有個別企業推出“無理由退房”,但實際操作時前提條件比較苛刻,退款時間也比較長,往往引起購房人投訴。認購書範本的使用將為購房者提供一個冷靜期和緩衝期,避免非理性購房風險,以最大限度減少後續合同糾紛。

據悉,目前認購書範本採取的是開發商自願使用的方式。

兩天內可無理由退定

首例!這個城市3月1日起購房兩天內可“無理由退房”

一時衝動交付了買房定金怎麼辦呢?類似退定的糾紛屢見不鮮。從3月1日起,在東莞簽訂認購書起的兩天內想要解除認購書退定金主動權徹底迴歸到了購房者手中了。

1月11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了《關於推廣使用《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範本)》的通知》。

根據《通知》,購房者在認購書籤訂之日起兩個自然日內(不含簽訂當日)要求解除認購書退回定金,如雙方尚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售方應當退還。

首例!這個城市3月1日起購房兩天內可“無理由退房”

也就是說,以後在東莞買房也可以像在網上購物時一樣,在規定期限內可以提出“無理由解除認購書和退回定金”。截至目前,東莞是國內唯一一個正式出臺“無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那麼,新規的實施將對樓市產生怎樣的影響?東莞合富研究院高級分析師李興旺認為,本次新規對東莞樓市具有劃時代意義,意在保護置業者消費權益,讓市場迴歸理性,對東莞房地產的健康發展起積極作用。新政的出臺,讓樓盤信息更加透明化。為了避免置業者反悔,開發商前期銷售工作會做得更充分,對比過往集中大型開盤,預計開發商今後更傾向於分流式開盤。目前東莞樓市已由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

規定了四種退定情況

首例!這個城市3月1日起購房兩天內可“無理由退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東莞認購書範本詳細規定了四種退定情況:

1、購房者可在認購書籤訂之日起兩個自然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認購書和退還定金,如雙方尚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商應當解除認購書並退還定金。

2、購房者未在約定的期限內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商有權解除認購書,購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開發商未在約定的期限內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者有權解除認購書,開發商雙倍返還購房者已支付的定金。(對簽約期限作出補充約定的,從其約定。)

3、簽訂認購書時,開發商應向購房者出示並解釋將來擬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含正文和附件),兩個自然日後,購房者不得以不瞭解合同內容為理由要求解除認購書。

4、開發商在購房者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開發商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

同時,還規定,若存在開發商退還定金情形的,開發商應在購房者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退還定金。

東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全國範圍內有個別企業推出“無理由退房”,但實際操作中前提條件比較苛刻,退款時間也比較長,往往引起購房人投訴。

廣州世聯行資深市場研究員崔登科認為,對購房者有一個比較好的影響,購房者的權益提升得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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