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大灣區內或先行先試“理財通”

2月18日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在第六章第三節“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中指出,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有序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通機制。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香港金融監管當局正與內地相關部門探討在大灣區內先行先試跨境“理財通”的計劃,以滿足區內居民快速增長的跨境理財服務需求。這將是繼股票通、債券通之後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另一項金融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

相關人士透露,根據理財通的安排,內地居民通過內地銀行在香港開戶,帳戶擁有人以人民幣直接或換成外幣進行投資海外金融產品,包括股票、債券、紙黃金等,完成投資後只能換回人民幣現金,境內資金只在境內提取。跨境資金流動管理將參考股票通的做法,資金封閉式循環管理。

更多內容請下載21財經APP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