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講法律-開房、同居違不違法,什麼情況下能構成犯罪

簡單來說,違法是指違反法律規定(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規等,違法包含犯罪),犯罪是指觸犯刑法,承擔刑事責任。本文只談是否違法與犯罪,不講道德與否。對於開房、同居的道德問題,自有公序良俗、綱常倫理評判。

------------開房篇------------

真實案例講法律-開房、同居違不違法,什麼情況下能構成犯罪

對開房的理解:

開房,根據百度百科,傳統上是指在酒店、賓館、旅館以及一些民用的日租房內短期租住。,就是開房間入住的意思,出租方收取入住方的服務費是從開房時間算起,直到“退房”期間的各種服務和消費。開房指的是入住酒店、賓館、旅館需要休息的地方。

這是傳統意義上,從行為上對開房的定義理解;現階段,提起開房,很多網友習慣性將使用目的作為其定義,即開房特指與他人在某賓館場所發生性關係。

開房是否違法

筆者放心的跟大家說,單純從行為方式上來說,開房不違法。

開房本身就是某些行業的(尤其是賓館服務業)經營範圍,也是一種特殊的服務方式,為生產經營以及市場活動提供支持。現有法律並沒有某條款規定開房的行為違法,開房既然不違法,當然也夠不上犯罪。

雖然從法律上開房不違法,不構成犯罪。但筆者接觸很多行政、刑事案子,開房往往成為了某種犯罪行為的一個構成部分,通常見於吸毒、嫖娼、容留型犯罪。

容留賣淫罪是指行為人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行為。這裡所說的提供場所,是指行為人安排專供他人賣淫的處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為人的長期居住地、暫時租住的房屋。針對本文來說,特指為他人開房。

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給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場所。提供的地點,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親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隱藏的場所,一般則是行為人專門為吸毒者準備的某種比較固定的場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賃他人房屋讓他人吸毒,飯店、賓館、咖啡館、灑吧、舞廳等營業性場所的經營、服務人員利用經營性場所容留他人吸毒。至於為他人提供吸毒場所的次數、人數以及提供時間的長短,均對本罪的構成毫無影響,即不論容留幾人,也不論容留了幾次,以及多長時間,都可構成本罪。針對本文來說,因為毒販信息系統的錄入,很多吸毒人員不會自己開房,通常會請別人開房,特指開房目的係為他人吸毒提供場所。

------------同居篇------------

真實案例講法律-開房、同居違不違法,什麼情況下能構成犯罪

什麼是同居

同居,是指兩人暫時居住在一起(不包括合租),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

同居是否違法

同居分為兩種:1,兩個無配偶者同居;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對於兩個無配偶者同居,提到這個,可以先普及一個概念“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簡單來說即沒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結婚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以前農村地區或者部分城市地區往往男女雙方辦個結婚儀式(有甚者連結婚儀式都不辦),不管領不領結婚證,都認定為夫妻雙方。

我國法律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是承認事實婚姻的,也就是說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實婚姻,沒有結婚證,法律也承認婚姻關係,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係;而在94年2月1日之後,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我國不再承認事實婚姻,而統一定義為同居。即使同居在一起,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如果沒有結婚證,也不算存在婚姻關係。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不受理,因為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一方如果要“離婚”的話,直接走就行。

所以,從法律規定上來看,兩個無配偶者同居,不違法。

對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不僅違法,還會構成犯罪。通常我們稱之為“非法同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非法同居的後果

1,婚姻關係的解除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予當事人雙方離婚。對於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以下幾種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顯而易見,非法同居,如果被“捉姦”,極易成為另一方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2,另一方配偶的損害賠償,夫妻共同財產少分或不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根據上一條的,配偶另一方掌握與他人同居證據後,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請求法院判令雙方離婚。如果法院判決離婚,因為非法同居一方的過錯,就會導致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面不再堅持一人一半的原則,過錯方會處於一個不利的地位。

真實案例講法律-開房、同居違不違法,什麼情況下能構成犯罪

3,涉嫌犯罪。

主要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或者以夫妻關係同居的行為(非法同居)。《刑法》分則條文規定,重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非法同居侵害的是合法婚姻關係無過錯方的權益,是夫妻間性生活不忠實的行為,是對婚姻關係的穩定、和諧的破壞,是社會主義道德風所不允許的,是違反法律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會構成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