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車在停車場被劃,只能自認倒黴?怎麼才能讓停車場賠?

把車停在了停車場,取車時卻發現車被劃了,停車場管不管,車主找誰來賠?遇到愛車被劃,很多車主的第一反應就是找停車場,但不是所有的停車場都負有保管車輛的義務。法律怎麼說?

法律|車在停車場被劃,只能自認倒黴?怎麼才能讓停車場賠?

免費停車場 不負責

既然是免費,一般情況下得自認倒黴了。雖然路邊的臨時停車場,儘管也收取一定的費用,但這個費用是場地租金,並非保管費,通常憑證上也會註明:臨時汽車收費不負責車輛看護。所以找他們也沒用,他們不負責你車輛的損失。

只能找由保險公司理賠但是也要注意,由於是無主肇事,找不到第三方,因此保險公司只賠給車主損失的70%,車主需要自己承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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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停車場 要負責

收費停車場分兩種:一種是專門收費的停車場,另一種是商場、飯店等消費場所提供的“免費停車”,因為屬於商家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所以實質上是收費停車場。

根據《合同法》相關法條的規定,保管合同的成立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雙方當事人須對保管達成一致的意思;二是需要交付保管物。

法律|車在停車場被劃,只能自認倒黴?怎麼才能讓停車場賠?

當車主把車停在停車場,停車場人員提供了停車憑證,車輛離開,車主向管理人員交證交費這一行為,就形成了法律上的保管合同關係,在停車期間發生刮擦等情況,停車場需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特別注意,商場、飯店的免費停車,一般是沒有停車憑證的,一旦發生事故,車主是很難維權的,所以在停車後、離開前,要儘量索要憑證以便證明保管合同關係

強調一遍,在收費停車場一定要有停車憑證!!!

法律|車在停車場被劃,只能自認倒黴?怎麼才能讓停車場賠?

我們注意到,為了避免“麻煩”,很多停車場都會貼出“刮傷車輛自行負責”、“對一切事故概不負責”的免責聲明。

明明收了錢就應該看管好車輛,沒看好不說,還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那麼這些免責聲明有用嗎?

凡是單方面出現不適當地減輕一方的責任,加重另一方的義務的,如不少商家在告示上出現“一切”、“責任自負”等,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所以車主們不要被免責聲明唬住!

你遇到過在停車場車輛被劃的事情嗎?你會選擇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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