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用自己的攢的積蓄或父母給的養老錢好不容易買了一套房子,高高興興收房的時候確被通知還要再交錢。有些人認為我在購買房屋的時候已經把房款全部繳納,為什麼在收房時還要交錢,再有就是避免大家因為不懂導致有些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亂收費。
為了避免出現被坑或不懂,就來看看下面的內容:
1、 契稅
契稅是房屋買賣產生的稅收,是國家規定必須要交的。首次購房且面積90平米以下的,稅率為1%;90—144平米,稅率為1.5%;超出144平米,稅率為4%。
2、 公共維修基金
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該費用是用於住宅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的更新、維修、保養。公共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繳納,歸全體業主所有,該費用統一由當地房管部門收取及統一監督管理。
3、 房屋產權登記費
收取標準住宅80元/套
4、 證照印花稅
收取標準5元/本
5、 物業管理費
收房之日起就得與物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物業費一半都是前置的,現在收房的時候大部分物業公司就開始收取了,因為要為小區後續的建設和養護開展工作。具體收費標準由當地物價局制定。
6、 裝修管理費
業主在收房後需向物業繳納裝修保證金及裝修管理費,主要是房屋承重牆、水電暖改造、防水、保潔衛生、建築垃圾清運、裝修工人等各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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