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能公館交房遙遙無期,發出了什麼政策信號?

寶能公館交房遙遙無期,發出了什麼政策信號?

寶能公館交房遙遙無期,發出了什麼政策信號?

胡文

在樓市調控日趨嚴格的背景下,政府對於開發商偷面積的行為已經變成零容忍。

深圳新聞網報道,開發商違法加建被政府部門查封,導致工程不能通過驗收遲遲不能交房給業主。近日,寶能城市公館業主反映,原本於2017年12月8日精裝交房的寶能公館,不僅延期交房而且到現在還無法給業主一個確切的入夥時間。

該業主於2015年9月在寶能城市公館二期購入房產,當時與開發商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上建築面積是以房屋報建面積為準,但開發商在合同上標明以業主所參觀的“高拓展”樣板房面積交房。比如戶型的房產證面積是100平方米,但同樣戶型的樣板房面積在130平米左右,樣板房面積比房屋實際報建的面積要大的多。

2017年3月,開發商通知業主到現場交接毛坯房,在業主事前並不知曉的情況下,開發商引進大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作為業主統一的裝修單位。隨後,業主們與大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所簽訂的改造協議和裝修合同上註明了2017年12月8日精裝交房,可直到去年12月份小區也遲遲沒有開工裝修的跡象。 

隨後,寶能地產發延期通知稱將於2018年3月30日向業主交接精裝房。2018年3月2日,福田區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局以開發商和裝修單位違建為由將寶能城市公館進行查封。業主稱,“開發商負責人口頭承諾,以每平每月120元為租房補貼補償給業主。”業主收到開發商的書面通知則是以政府拆除加建部分作為補償條件才能給予業主補貼,且依舊沒有註明確切的交房日期。

寶能城市公館此番遇到麻煩事前已經有先兆。今年1月中下旬,寶能城市公館現場掛出的公告,公告稱——

鑑於寶能城市公館小區部分房地產存在違法加建的情況,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規劃土地監察條例》第39條的規定,現決定對以下房地產作出限制產權登記的決定。在限制權力期間,以下房地產不得辦理初始登記、轉移或抵押登記。

這個公告所指的房源為寶能城市公館的一期、二期。從公告圖片來看,被限制權利的房源有1棟和3棟的79套登記在寶能地產股份名下,另外一部分登記在建業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寶能公館被爆無法如期交房,證實了其所暴露的相關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寶能城市公館因違法加建不能如期交房一事,自然讓人想起當初同在福田的樓盤筆架山公館被梅林街道執法隊拆除違法“贈送面積”一事。不同的是,無論是樓盤規模,還是開發商實力,寶能公館都要大得多。但政府對此毫不手軟,說明對“偷面積”已是零容忍。除了歷史遺留問題外,所謂的“高拓展”式的偷面積,今後將在深圳徹底絕跡。對於開發商來說,一旦事發,無論是對政府還是對業主,處理的代價極高。同時,業主的代價也不小,看似佔了便宜,一旦沾上違建,麻煩遠遠大於便宜。這對業主來說,是一次深刻的法律教育,不可持有僥倖心理,原來看似有用的潛規則已經不起作用了。

在大背景方面,從“三價合一”迅速落地來看,政府對“陰陽合同”所導致的少繳稅費都在堵塞漏洞,何況對性質更為嚴重的"偷面積"行為?此外,包括人民銀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信部、發改委在內的31個國家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提出加大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諸多動向表明,守法反而是自我保護的最好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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