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在全國率先整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

江蘇在全國率先整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

  19日,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提升服務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在江蘇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的不動產登記模式。江蘇也是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唯一整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省份。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確權登記局局長林顥表示,“交地即發證”是指:對四至清晰、權屬無糾紛、土地出讓金、稅款等規定稅費繳納完畢的出讓土地,在用地單位申請且符合登記條件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續當天,為用地單位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交房即發證”則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項目組織交房時,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聯動,在交房現場為提出申請的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購房人收房同時即可領取產權證書。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確權登記局副局長譚靜介紹說,2019年以來,全省自然資源系統實現了全省一般不動產登記3個工作日內辦結。徐州、鎮江、射陽等地自然資源部門與稅務部門積極探索,共同協作,推出了“交房(地)即發證”的便民利企舉措,得到了企業和群眾的認可。為進一步推動該項工作,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與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經研究決定2020年起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的不動產登記模式。

  根據《通知》,自然資源、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間將進一步加強協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優化業務流程,綜合運用“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網上核稅繳稅、移動服務車、移動辦證設備等技術和硬件,走進企業,邁入社區,來到現場,為有需求、提出申請的企業和群眾在交地、交房時即開展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降低企業開辦成本,方便群眾辦事。

  《通知》明確了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根據《通知》要求,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分為“四步走”: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縣(市、區)制定“交房(地)即發證”實施方案並報省廳備案;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縣(市、區)做好前期各項準備工作;2020年6月起,各市、縣(市、區)全面啟動“交房(地)即發證”工作,實現常態化運行;2020年12月,各市、縣(市、區)對“交房(地)即發證”年度工作進行總結,省廳對全省各地工作進行評估。

  此外,《通知》強調推廣證照應用。在“交房(地)即發證”服務過程中,要加大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應用。不動產權利人可自行選擇領取紙質證書或是電子證照,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為其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明電子證照,在聯動辦理相關業務時應推動通過查驗申請人電子證照辦理。

  根據《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人才房、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條件的用地等納入“交房(地)即發證”範圍;除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外,鼓勵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聯動辦理水、電、氣、電視、網絡等業務。 (記者 朱曉穎 通訊員 王旭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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