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華人的母親節心願:能與母親長相廝守,讓父母老有所依!

在英国华人的母亲节心愿:能与母亲长相厮守,让父母老有所依!

在英国华人的母亲节心愿:能与母亲长相厮守,让父母老有所依!

又是一年母親節,當自己有了孩子之後,可能才會慢慢的體會為人父母的艱辛,不易。 但是,有了孩子之後,父母的排位卻又自動的被下調一個或者兩個檔位。

早上起來,是小兒子提醒我 “爸爸,這週日是母親節哦, 我給我的媽媽準備了禮物了,你有沒有給你的媽媽準備什麼禮物?“,猛然再想起來,又是一年母親節,母親又老了一歲。

我真的不是個東西。

母親節快到了,我突然想起,好久沒跟我媽聯繫了。

每次都是,我媽問我什麼,我就回答一下。

甚至很多時候,我忙到忘了回覆……

這段時間,我和我媽的對話是這樣的。

在英国华人的母亲节心愿:能与母亲长相厮守,让父母老有所依!

我都沒回……

她忍不住,直接給我打電話了。

還有一次,她問我感冒好了嗎?

我才想起,她摔壞了腰,躺在床上,兩週都起不來。

在英国华人的母亲节心愿:能与母亲长相厮守,让父母老有所依!

感冒這麼小的事,她記得。

腰摔壞這麼大的事,我卻不記得。

不是記性不好,而是我不走心。

真的,這麼說起來才發現,我對我媽真的挺沒心沒肺的。

她的手機屏保是我(嚴格來說,是我的詐騙照)。

我的手機屏保是我愛豆。

我媽連跟我打個電話,都要預約。

她總是小心翼翼地說,我們明天可以打個電話嗎。

姿態都這麼卑微了,往往還因為我,一推再推。

經常,我跟我媽打電話,打到一半,發現手機快沒電了。

我就說,我掛了啊,手機快沒電了。

我媽說,怎麼又沒電了啊?

後來我才知道,每次我媽跟我打電話之前,都會提前把手機電量充到100%。

跟我媽打電話,對我來說,是有點負擔的任務(打出這句話,真的覺得自己不是人)。

跟我打電話,對我媽來說,卻是生怕被打斷的美好。

更惡劣的是,我有時候還撒謊。

我媽說跟我打電話,我說我還有兩個會。

其實我躺在床上,刷抖音……

當時覺得自己工作很累,想放鬆下,心裡還挺理直氣壯的。

現在想起來,真想扇自己兩耳光。

其實內心知道媽媽在自己的價值排序中,很靠前很靠前。

但行動上,又總是把她排在很後面。

跟同事聊起來,他們也這樣。

錢多多說,他媽媽每次看到什麼好玩的,用到什麼好用的,吃到什麼好吃的,都會第一時間問他要不要。

而他遇到同樣的情況,卻不會主動去問媽媽。

媽媽每次想第一個分享的人就是我們,而她卻不是我們的第一分享人。

過了兩天,她爸打電話罵了她一頓,說你媽住院了,都不關心一下。

但她沒能從那麼明顯的線索,看出她生病了。

對於我們的信息,媽媽反覆閱讀;

對於媽媽的信息,我們一掃而過。

其實我們不是不愛媽媽,而是太有安全感了。

因為我們知道,不管我們怎麼作,媽媽都在那裡。

按道理說,不應該愛一個人愛得太滿,否則你的付出會變得廉價。

但對我們,媽媽做不到。

也正因為這樣,我們當子女的,才有恃無恐。

有時候,我們也會良心發現,知道自己對媽媽不夠好,想彌補。

我媽一直說想去烏鎮,前段時間,我終於陪她去了,覺得自己挺孝順的。

後來我媽跟我說,很心疼我,旅遊時一路上都在工作。

我才反應過來,我一路都在刷手機,根本沒跟她好好聊天。

媽媽並不需要一趟旅遊,而是需要我陪她。

很可笑的是,我們為媽媽做事,常常是出於“良心不安”,而不是“她需要。”

去年她生日,我特地給媽媽訂了花,還發了朋友圈,對媽媽大肆表白。

直到大姨在下面留言,我才想起來,媽媽對百合花過敏。

特別打臉,特別愧疚。

我們比媽媽更喜歡說“我愛你”,不是因為我們更愛她,而是因為——

她對我們的愛,是默認在線的。

我們對媽媽的愛,偶爾上線一次,就忍不住通知全世界。

我們給媽媽的愛,就像是一年一度的大餐,只有炫耀價值。

媽媽想要的愛,卻是每頓都有的家常菜,是舒舒服服的愛。

我看到一個短片,裡面有一句話特別戳心,它說:

我們總在朋友圈轉發錦鯉保護媽媽。

可是錦鯉再神奇,也替代不了守護媽媽的你。

相信在英國的每一個華人家庭,特別是那些已經長期定居在英國的華人家庭,都有一個心願,希望能經常與父母團聚, 希望父母不需要舟車勞頓每次去簽證,希望能在英國長期定居。

但是,目前實際的英國法律條件下,按照正常的ADR條款申請父母團聚簽證,難於登天。

總體來說,如果想申請中國籍父母來英定居並享受英國相關醫療及保障,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 申請擔保人(子女)已取得英國國籍/拿到永居;

2) 父母雙方或一方超過65歲;

3) 父母身體不好,需要長期照料;

4) 在中國沒有其他直系親屬,護工,或家政人員等可以提供照料;

5) 父母在中國沒有養老保障,或養老金不夠支持日常生活開銷;

6) 在中國居住時,全部或者大部分生活費用來自英國的申請擔保人(子女)

7) 申請擔保人(子女)可以在不尋求公共基金的條件下為父母提供住所和承擔生活費用。

也就是說,以下條件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1)申請人如果不超過65歲,通常不可以:因為英國政府認為申請人仍然有能力照顧自己;

2)申請人有一定工資收入的,或者有一定退休金的,通常不可以:因為政府認為申請人有經濟能力並享有中國的社會保障福利,英國政府沒有責任和義務對申請人進行照顧;

3)申請人有自有房產的,通常不可以:因為英國政府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已擁有基本生活保障,雖然申請人的子女已經獲得英國國籍/永久居留權,英國政府也沒有理由來照顧一箇中國公民;

4)申請人有其他子女在中國的,通常不可以:因為申請人可以選擇在中國的子女對自己進行照料;

5)申請人有一定存款的,通常不可以:因為申請人有能力保障自己的生活。

中國人往往按照自己的傳統思維模式去考慮問題,認為孩子贍養老人是天經地義的。但在實際的法律操作中,英國的相關條文對“需要被贍養”的條件有明確規定,特別是作為政府對於居民的人權的責任和義務,在很多時候都不是想當然地擁有的。

但是,即便英國移民局對此類簽證把控如此嚴格,經過深入地研究相關條例和根據客戶情況做好周全的前期準備,筆者認為此類簽證還是具有相當的可操作性。下面就為大家舉例說明筆者處理過的幾個很典型的案例:

成功案例分析a:

申請人夫婦兩人均超過65週歲,無其他子女,身體不好,低收入,過去3年當中大部分生活費用由英國親屬提供。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的切入點主要是:

1)父母身體不好需要照料;

2)父母收入較低,大部分生活費用由英國親屬提供;

3)父母在國內無其他子女。

我們一共準備了超過50頁的證據來支持以上三項要點,最終成功獲批。

成功案例分析b:

申請人夫婦兩人一個超過65週歲,有一子在英國,一子在中國,夫婦身體一般,收入中等,過去2年當中部分生活費由英國兒子提供。

這個案例重點需要說明的是:

1)夫婦倆在中國的兒子酗酒,被拘捕多次並被判刑,無收入,無贍養能力;2)蒐集證據證明夫婦兩人身體不好需要有人貼身照顧,例如心臟病,糖尿病等容易引起突發事件的疾病;

3)同時要證明在中國境內沒有相關機構能夠提供類似服務;

4)證明父母的日常生活開銷來自英國。

這個案例我們前後用了6 個月時間準備,蒐集了大量證據來證明以上的要點,最終成功獲批。

成功案例分析C:

申請人夫婦63歲,女兒在英國已經入籍,穩定收入,自有房產,無匯款記錄

這個案例比較特殊的地方在於:

  1. 女兒為了申請父母定居簽證,在愛爾蘭找到一份工作,成為了愛爾蘭的工作人士;

  2. 定期給父母單獨匯款,證明了親屬關係中的依附性;



  3. 英國擔保人行動力十分堅決,很快的解決了最難的愛爾蘭問題,並且很快遞交了相關簽證,通過愛爾蘭歐盟相關的法律途徑,6個月之內,幫助父母獲批

  4. 第一步: 父母獲批愛爾蘭歐盟條約人權簽證,進入愛爾蘭

    第二步: 父母在愛爾蘭獲批愛爾蘭綠卡,原因是女兒是英國國籍,在愛爾蘭定居;

    第三步:父母與女兒一起回到英國,在英國境內申請歐盟家屬簽證,獲批5年歐盟家屬籤,5年後可以申請英國綠卡,同時在此期間,可以註冊英國NHS醫療系統。


說實話,我也沒有想到這個案例能夠這麼迅速的完成,總結下來,其實最重要的還是女兒的執行力強,一切的行動都非常的堅決並且迅速,加上申請人有很強的經濟基礎,很多時候,拿金錢開道,是最有效的方法。

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問題:

1. 父母是否考慮清楚願意配合,因為有可能父母需要在愛爾蘭停留3個月左右

2. 您自身的經濟實力是否允許,前後加起來,至少是需要1-2萬英鎊的相關開支,例如找工作,租房子在愛爾蘭;

3. 您的生活,工作會受到至少3個月,最長一年的影響,作為擔保人是否能夠接受?

5月12日

上午10點 倫敦時間

英籍兒女申請父母團聚簽證成功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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