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一,不能動用掃帚,否則會掃走運氣、破財。假使非要掃地不可,須從外頭掃到裡邊。
大年初二,出嫁的女兒回孃家,要夫婿同行,所以俗稱“迎婿日”。
大年初三,又稱赤狗日,與“赤口”同音,通常不會外出拜年,傳說這天容易與人發生口角爭執。
大年初四,是祭財神的日子,過去,老闆想將某人“炒魷魚”,這天就不請他來拜神,對方也就心知肚明,自個收拾走人。
正月初五,俗稱破五,要“趕五窮”,包括“智窮、學窮、文窮、命窮、交窮”。
年初六,商店酒樓才正式開張營業,而且要大放鞭炮,不亞於除夕的境況。
初七是人日,即人的生日。
初八是穀日,傳說是穀子的生日,也叫順星節,傳說是諸星下界的日子,天空星斗出得最全,如果這天天氣晴朗,則預示這一年稻穀豐收,天陰則年歉。
大年初九,民間習俗是玉皇大帝的誕辰,要舉行盛大的祭天活動。臺灣新竹不少信眾要到主祀玉皇大帝、擁有二百多年曆史的天公壇,向天公祝壽,並且祈求新的一年風調雨順、平安健康。
初十,是石頭的生日,這一天凡磨、碾等石制工具都不能動,甚至要祭祀石頭。
正月十一 ,是“子婿日”,是岳父宴請女婿的日子。
初九慶祝“天公生日”剩下的食物,除了初十吃了一天外,還剩下很多,所以孃家就不必再破費,利用這些剩下的美食來招待女婿和女兒,民間稱“十一請子婿”。
過了正月十一,人們開始準備慶祝元宵佳節,從正月十二開始選購燈籠,搭蓋燈棚。童謠是這麼唱的:“十一嚷喳喳,十二搭燈棚,十三人開燈,十四燈正明,十五行月半,十六人完燈。”
正月十五就是“元宵節”了,它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也是大地回春的夜晚,又稱為“上元節”。元宵燃燈的風俗起自漢朝,這一天少不了還要吃元宵、湯圓。正月十六夜則是小孩的節日,所有的小孩拿出自己的燈籠對著別人的重重一撞,然後笑哈哈的看著別人的燈籠著火,這個叫做“碰燈”。講究的是今年的燈籠不能留到明年,必須以“碰燈”的方式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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